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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經濟發展戰略給兩岸產業合作提供大好機會

2011年05月07日 08:0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3月14日,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正式確立了未來五年大陸經濟發展戰略。與此同時,臺灣當局的“黃金十年”經濟發展戰略也已明朗化。兩者間存在很大的共同點,這就為兩岸產業間提供了廣闊的合作空間,也為未來的兩岸經貿關係發展展現了美好的前景。

  一、兩岸產業合作的契機

  從2008年下半年起,兩岸間開始了以“產業對接”為名稱的對話與交流,按照臺灣有關部門的設想,將是“一年交流,二年洽商,三年合作”,目前即將進入第三年,即實際合作階段,而這種設想已經被證明是正確預見到了相互合作發展的階段性。進入2011年後,兩岸產業合作的藍圖開始逐漸從模糊到清晰,雖然仍然有這樣那樣的問題與挑戰,但大門已經打開,美好的前景也已展現,關鍵就在中間的路,即如何去具體實踐了。兩岸產業合作的客觀條件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儘管程度有所不同,兩岸都共同面對著世界性挑戰與產業轉型的壓力,加強相互合作可以降低發展的風險性。站在全球發展的視野看,環保可持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要求和既有能源開發手段的弊端形成了對產業發展的雙向壓力,使兩岸經濟發展的道路大幅收窄。長期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來的經濟成長與民眾生活幸福指數變化背道而馳,實現可持續發展成為空話,大陸突出表現為日益有限的土地空間加深了產業之間發展的相互排斥性,城市與工業的發展不僅造成對環境的巨大破壞,也正在威脅著我國的糧食生產安全,土地、勞動力資源的利用即將或已經達到頂峰,可開發的餘地已經枯竭,走擴大規模謀發展的老路已經行不通。而臺灣則出現了自然資源嚴重制約了產業發展的情況,借由環保、社運團體的抗爭之力和朝野頻繁的紛爭已經將臺灣未來建立大規模製造業之路堵死,最近島內兩大石化建設案先後宣告取消與延後,都是這一現實的反映。而與節能減排要求相矛盾的是,當新興能源尚不成熟的時候,已有的能源手段卻早已危機重重:油氣資源已經證明無法支撐大陸經濟未來趕超發達國家所需,最近發生的日本福島核災難又使得核能安全再次成為眾所擔憂的焦點話題。究竟如何扎穩並支撐起未來發展的基礎,正考驗兩岸當政者的智慧。能源利用能否避免出現像大陸已經露頭的“未富先老”症狀一樣的危機,目前已經採取的手段充其量只能滿足今後五到十年的發展需要,而按照大陸中長期的發展規劃,我們的目標是到2050年達到現在中等發達國家的生活水準,如何順利跨過這中間的時間段,卻是我們目前已經掌握的手段所無法應對的。因此實現產業升級與轉型,是當前臺灣要解決的頭等問題,也是大陸所不能不預做籌謀的緊迫任務。

  第二,大陸的經濟轉型為兩岸產業合作提供了巨大潛能。大陸過去20年中憑藉廉價充沛的勞動力與土地資源成長為“世界工廠”,但這種資源優勢逐漸不再,一方面雖然成為了世界第一大出口地,卻普遍存在技術水準低,產品檔次低,利潤低“三低”現象。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的壓力愈來愈大,土地開發已經嚴重壓迫到耕地“紅線”要求。因此“十二五綱要”明確提出要實現經濟轉型,一方面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著力提高自有技術、產品與品牌等方面的綜合開發能力,另一方面大力發展內需市場,通過提高社會保障水準,深化醫保改革,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完善商品銷售渠道等方式,推動大陸成為“世界市場”,其中在大陸尚屬空白的“銀發市場”更是具有無比廣闊的開發利用空間。可以說“十二五綱要”是一個充滿龐大商機的文件,已經吸引了發達國家眾多企業的目光。而臺灣企業因為有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所賦予的獨特優勢,可以說已經佔了先天之利,如能善加利用,甚至可以成為事業的“第三春”。

  第三,兩岸未來產業發展重點有很大的重疊性,可以達成取長補短的最佳效果。兩岸在經濟發展中雖然尚處在不同水準上,但都非常重視實體經濟,製造業雖然在總體經濟中佔的份額正趨於縮小,但仍是未來發展的重點,產業發展同是未來經濟藍圖的亮點。大陸在“十二五發展綱要”中確定了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現代服務業的目標,而臺灣“黃金十年”經濟發展戰略也提出要重點推動六大新興產業與十大服務業,兩岸間的未來重點有著相當多的重疊處:臺灣六大新興產業中的綠色能源、生物技術產業恰似大陸列出的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濃縮版;醫療照護、觀光休閒、文化創意產業也與大陸服務業發展目標有很大的近似性;精緻農業與“十二五綱要”中加快新農村建設的精神若合符節。仔細分析後就可以發現,兩岸近中期的經濟發展戰略思路相當的一致,即充分利用已經建立的經濟基礎積極爭取跨上又一個新的臺階。兩岸產業如能按照這一戰略思路,建立符合自身需要,切實可行的合作關係,完全可以形成“1+1大於2”的關係,在未來世界產業鏈上佔據更高的價值端。

  二、兩岸產業合作的障礙與問題

  儘管如此,兩年多來兩岸產業界也已經舉行了多次直接面對面的接洽會,簽署了眾多意向書,但實際建立合作關係的實例卻寥寥無幾。這主要是因為兩岸產業間仍然存在一些障礙與問題,使得大好的前景難以成為付諸實踐的行動。這些障礙與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兩岸在產業合作中仍未找準各自的定位。產業合作從形式上看主要分為水準式與垂直式兩大類,前者相對平等,後者則是上下游關係。由於臺灣產業發展戰略曾經在民進黨掌權的八年時間中陷入了左右搖擺的境地,臺灣產業錯失了最好的成長時機,而這八年正是大陸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目前兩岸產業發展水準的差距已經明顯縮小,臺灣產業的領先優勢已經趨於模糊化,兩岸的多數產業實際上已經處於相同的發展水準上,即使是臺灣仍佔有優勢的少數產業,領先的程度也已很小。而且可以說,除少數零部件的生產優勢仍然保存在臺灣島內外,臺灣產業掌握優勢的部分也都嚴重依賴其大陸廠的生產能量,臺灣在兩岸產業合作中原本打算以垂直式為主的設想已經難以成立,這就使得臺灣產業界對與大陸產業建立合作關係的動力大為降低。

  二是兩岸產業合作中關於技術外泄的疑慮仍未得到合理解決。目前兩岸雖已簽有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並獲得了兩岸有關部門的認真執行,但問題與手段仍存在很大的不足。雖然生產技術與管理經驗必然會隨著對外投資發生外溢效應,但這種效應具有相當的滯後性,可以保證技術領先企業有充足的獨享效益與鞏固成果期,但產業合作中的技術外泄則會比外溢效應快得多。臺灣企業普遍擔心在規模明顯不如大陸的情況下,由於缺乏西方企業背後強大的公權力支撐,如果因技術外泄而喪失技術領先優勢,則相關產業合作就會培養出眾多的競爭者,反而斷送自身的發展前途。

  三是本應作為兩岸產業合作連接者的大陸臺商目前也正處於投資轉型的抉擇期,對推動兩岸產業合作的需求減弱。面對大陸經營條件的變化,大陸臺商出現了三種發展傾向:成功的臺商返臺投資或籌資,或以大陸為市場自建橫跨兩岸的產業鏈;或利用大陸中西部優惠政策延長產業鏈,繼續其原有的運轉模式;中小臺商則積極向東南亞等地轉移,以避開西方國家對大陸部分產品設置的貿易壁壘。相對而言,產業升級反而是其次與較長遠的選擇,加上產業合作中存在的諸多不確定性更降低了臺商對促成兩岸產業合作的積極性。

  阻礙兩岸產業合作的最大也是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其發展前景仍不夠明朗,兩岸產業合作還缺少典型的成功案例說服並影響更多的企業跟進,目前兩岸不僅是企業界在摸索,連官方也在探索有效的扶持方式。在西方發達國家與跨國公司仍佔據巨大的產業技術領先優勢的情況下,兩岸通過產業合作,無論是自創品牌、建立產業標準、還是開發技術,都很難擺脫既有的專利保護網的束縛,究竟能取得多大的經濟效益都在未定之天,而且還要時刻面對跨國公司如影隨形的侵權起訴。

  三、兩岸產業唯有靖誠合作才有成功的可能

  儘管近三年洽談的經驗證明,兩岸產業合作說易行難,但與當年兩岸經貿起步的艱難相比,這種困難畢竟小多了。未來兩岸產業合作從坐而論道到起而行,應該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首先,兩岸產業界應該明確兩岸產業具有高度的互補性,產業合作可以發揮巨大的潛力。兩岸產業宏觀上的差距雖然已經縮小,但微觀的差距仍然不小。大陸企業主要在規模與基礎研究上有優勢,臺灣企業則普遍在產品市場化、客制化與行銷經驗上獨佔鰲頭,在這些方面兩者很難互相超越或替代,這是兩岸產業建立水準分工合作關係的基礎。而在一些臺灣具有領先優勢的部分,大陸要想趕上也非短期內能辦得到的,建立垂直分工並非就意味著是單純的上下游關係,而應是一種相互依賴的關係。

  其次,落實兩岸產業合作,專利保護問題一定要解決好,相關法律責任一定要落實相關的追訴求償制度。應該承認大陸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確實曾經存在工作不得力,不到位的現象,但隨著加入WTO後,歷經多次相關法律訴訟爭議後,大陸在這方面的工作已經得到了切實改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也建立了相關的保護網與合作機制。但要真正將文字落實到行動上,還需要更切實的努力工作。隨著大陸經濟水準的提高與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相關問題一定會得到圓滿解決。

  第三,兩岸產業界應該共同認識到儘管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充滿艱難,但建立自有的技術、產業標準與品牌應該是今後努力的方向,是兩岸產業發展可長可久的根本大計。兩岸產業實際上面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即無法自主的代工地位造成生存發展的困難,而這一切都是因為缺乏自主的技術、產業標準與品牌所造成的。目前兩岸產業的級差正適宜相互間通過建立合作關係,達成共同開發技術、標準與品牌的目的,從而共同提高產業自主性,擴大產業發展空間。

  總之,兩岸產業合作無論從宏觀上,還是微觀上,都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只要兩岸產業界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去克服具體實施中面臨的一些艱難險阻,戰勝其中的不確定因素,就一定能創造出一個又一個的成功案例,從而再次證明兩岸經濟合作大有可為。(胡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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