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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涉臺審判與交流 閩臺司法合作先行先試

2011年05月30日 16:06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下發服務保障《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實施意見,要求全省法院牽頭抓好實施閩浙粵贛四省法院涉臺司法事務合作協議,強化涉臺審判和閩臺司法交流合作先行先試。

  意見從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區域合作及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福建省高院在該意見中說,在中央對臺工作總體方針政策指導下,應把推進福建發展和海西建設與做好對臺工作有機統一起來,積極探索,先行先試,推動兩岸同胞大交流、兩岸經貿大合作、兩岸關係大發展。 (記者 劉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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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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