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關於進一步加強進口臺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檢驗監管的公告》
2011年第79號
近日,臺灣有關方面向國家質檢總局通報,臺灣部分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在其生產的起雲劑中違法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非食用物質,並導致使用違法企業生產的起雲劑的下游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受到污染。為保證大陸消費者健康、保障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品質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進口臺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檢驗監管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6月1日起,暫停進口臺灣方面通報的問題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料、果醬果漿、膠錠粉類產品和食品添加劑。
二、自2011年6月1日起,對允許進口的上述臺灣產品必須憑臺灣方面有資質的實驗室出具的不含鄰苯二甲酸酯的檢驗證明報檢,不能提供檢驗證明的暫停進口。
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出上述產品含鄰苯二甲酸酯的,該產品不得進口,並暫停其生產企業的相關產品進口。
四、暫停進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名單將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進出口食品安全熱點關注欄目發佈並更新。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