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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13條措施支援臺資企業落戶發展

2012年01月09日 11:36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近日出臺了《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的工商行政管理措施(試行)》,臺資企業在平潭綜合實驗區將享受多項工商創新服務舉措。

  《措施》從簡化放寬準入條件和手續、加強企業維權和服務、探索兩岸工商管理協作機制等三大方面提出了13條措施支援臺資企業落戶發展。

  “臺資企業在平潭將試行直接登記制,臺商投資如屬於鼓勵類、允許類項目的,不需要任何前置條件,可以直接申請登記註冊。這項政策是《措施》的一大突破,將對臺商投資產生很大的吸引力。”平潭縣工商局局長薛文說。

  《措施》還包括向臺商全面開放投資行業、允許辦理臨時住所登記、放寬註冊資本延期繳付期限、允許臺商在店牌店招中使用繁體字、免於首次年檢、允許臺灣農民以自然人身份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並將臺灣投資者以其在境外第三地設立的公司名義來平潭投資的視同臺商,允許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此外,《措施》還提出嚴厲打擊侵犯臺資企業權益的違法行為、加強同臺資企業登記管理機構或代理組織溝通合作、建立兩岸企業準入聯合管理制度和打假協作制度等,探索兩岸“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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