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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1月起實施“營改增”利於承接臺灣現代服務業

2012年10月31日 08:00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大陸第四批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省份福建,將從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營改增”,該省(不含廈門)23363戶納稅人將受益。

  此間人士認為,實施“營改增”,將對福建承接臺灣現代服務業轉移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福建省財政廳副廳長王永禮30日稱,經測算,實施“營改增”後,福建被國稅部門確認的23000多戶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納稅人,總體稅賦可下降12.4%,而研發和技術、資訊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鑒證諮詢等現代服務業將成為“營改增”的最大受益者,預估將減稅24%。

  王永禮認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逐步將增值稅徵收範圍覆蓋所有的貨物和勞務,進一步完善了稅收抵扣鏈條,消除重復徵稅,不僅與世界通行做法接軌,也是健全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的必然選擇。他說,實行營改增有利於增強服務業的競爭能力,促進社會專業化分工,推動三次產業融合;有利於降低小額納稅人稅負,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帶動擴大就業;有利於推動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科技創新。

  近年,作為與臺灣一水之隔的福建,全面貫徹實施國務院批准的《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平潭綜合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和《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充分發揮對臺獨特優勢,先行先試,積極承接臺灣現代服務業轉移,著力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製造業的深度融合。(記者 孫賢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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