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當地時間11月8日,歐盟委員會發佈公告,對自中國進口的光伏電池產品發起反補貼調查。專家建議,兩岸光伏產業合作緊密,唇齒相依,應加強在市場開發,產業組織,標準體系,投資融資等方面的溝通和協作,建立產業合作平臺共同應對歐美國家的貿易保護。
兩岸光伏企業的生產能力佔全球的70%以上,產量佔全球60%以上。業內人士指出,因為兩岸光伏製造產業是相通的,所以歐盟“雙反”對大陸的光伏產業造成損害的同時,臺企也必然會受到牽連。
全球光伏認證組織執行委員會委員秦海岩認為,兩岸應聯合製定標準光伏電池製作和標定技術,掌握國際市場話語權。同時,建立兩岸合作新能源實證基地,以兩岸合作金太陽示範項目為基礎,聯合邀請兩岸從業者共同參與。
然而,一些臺商反映,兩岸交流已經20多年,但仍然缺乏產業合作平臺。臺灣海峽科技有限公司在海南投資建了航太智慧微網光伏發電項目。總經理駱建國說,“很多臺灣的企業對大陸的市場運作不太清楚,希望透過我們公司跟大陸建立聯繫。”
自2004年起,臺灣新能光電公司策略長陳永昌關注兩岸光伏行業的發展,了解相關企業的運作模式。陳永昌說:“我覺得合作的誠意跟合作的方式問題不大,但兩岸相互投資、資金的調度、市場的開放受到限制。”
秦海岩認為,兩岸光伏產業合作的空間廣闊,大陸擁有巨大的能源需求、每年快速遞增的電力裝機容量、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銀行儲蓄、社會資本等優勢。臺灣有發達的設計、製造、方案提供能力,優秀的專業人力資源及行銷渠道,而且積累了參與大陸經濟發展的充沛經驗。
“在光伏領域,兩岸應該攜手合作,通過企業建立合作平臺,共同應對歐盟雙反調查。”駱建國認為,兩岸光伏合作應具備新思維,不同於傳統,僅僅是場頻與銷售導向的舊思維。而是應當在光伏產品、投資顧問、政府扶持政策、金融與保險等積極合作,為當前黯淡的市場帶來一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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