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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生效後共遣返臺灣嫌犯280人

2013年04月24日 10:3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4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24日表示,兩岸在2009年就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這個協議生效以來,大陸方面高度重視協議的執行工作並積極落實。截至今年4月上旬,大陸方面已經遣返和移交了臺灣通緝犯和犯罪嫌疑人280多人,協議的執行成效是非常顯著的。我們不會包庇縱容任何犯罪行為。至於具體的個案,相信大陸主管機關會依照協議的有關規定來處理。

  國臺辦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臺灣中天電視臺提問:臺灣的法務部門說,臺灣的通緝要犯陳由豪已經取得了大陸的身份證。臺灣方面之前也要求大陸方面協助遣返。其實現在在大陸類似陳由豪這樣的經濟罪犯還有好幾個。請問大陸方面會不會協助臺灣方面遣返?范麗青針對上述問題做如上表示。(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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