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陳星25日做客中新網視頻訪談,介紹2010年兩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在經貿合作方面取得的具體成果。陳星稱,ECFA以後,兩岸經貿關係跨入了新的時期。
陳星說,一是框架協議成功簽署,兩岸合作開創新局。兩岸業界有共識,認為這個簽署標誌著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在經濟領域率先得到了突破。
二是“早期收穫”的具體表現。在貨物貿易方面,早期收穫大陸對臺灣開放557項產品零關稅,臺灣對大陸開放267項,實施兩年半以來,臺灣方面享受零關稅貨物的金額達到148億美元,享受減免關稅優惠50億人民幣,大陸方面產品也享受到相應待遇,出口臺灣的產品大概28億,享受優惠關稅,減免關稅額是5.8億人民幣。
三是協議簽署以後,兩岸成立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為兩岸經貿交流搭建了機制性的平臺,在經合會下面成立了6個工作組,涉及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護、爭端協議商談、海關合作、產業合作。
在6個工作組機制平臺上,雙方全方位開展交流與合作,奠定了非常好的合作機制平臺。而且就重要議題進行商談,比如今年初兩岸經貿社團互設了辦事機構,這也是史上一個重大突破。
陳星還表示,有一些雙方有興趣的試點項目合作也逐步取得了成果,比如LED照明、液晶面板、電動汽車、無線城市、冷鏈物流作為重點推動的試點項目,取得了很好成果,選定了試點城市,擬定了下一步的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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