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扁家在美國維吉尼亞州的獨棟住宅。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在美國的兩棟房產,日前被美國政府拍賣,共得款189萬美元。臺灣“特偵組”10月4日表示,已向美國司法部請求分享拍賣所得的80%。
陳致中將得拍賣款15%
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貪污所得並匯出海外的“海角七億”,部分已被洗成房產。其子陳致中在美國的維吉尼亞州和紐約曼哈頓分別購買了房產,價值約為210萬美元。
維吉尼亞州的房子位於凱斯威克市芬當路2291號,係獨棟住宅,佔地超過1200平方米,室內約200平方米,距陳致中曾申請獲准但未就讀的維吉尼亞大學不遠。購買時,建商要價57.9萬美元,如今拍賣價下滑了約三成。美國財政部于8月22日將房子拍賣。
陳致中當初還在紐約市西28街261號的大樓購買了豪華公寓一套,面積約110平方米。公寓在今年4月以150萬美元賣出。
美國司法部去年11月14日宣佈,查封陳致中以上兩處住宅,理由是涉及洗錢,“美國政府絕不容許罪犯從犯罪中獲利”。根據臺灣司法部門的訴狀,2005年及2006年期間,臺灣元大證券企圖並購復華金控,向陳水扁之妻吳淑珍行賄2億元新台幣。吳淑珍透過空殼公司,把錢轉入陳致中和兒媳黃睿靚設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瑞士銀行賬戶,再把若干款項轉移到美國購買房產。
由於陳致中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房產拍賣後由美方取得拍款的85%,陳致中得15%,而美方取得85%後會再與臺方分享,臺灣“特偵組”已向美方請求80%的最高分享比例,他們目前正等待美方回復。
仍有贓款遭瑞士凍結
陳致中夫婦購置這兩處房地產時,隱匿了真實身份,且這些錢輾轉經過香港、瑞士等地後進入美國,購房之事則由距離房產所在地數千公里之遙的邁阿密律師處理。這些都引發美國政府疑慮,由此成為美國政府防制洗錢的對象。美國政府要求查封時,由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部共同向法院提出。
另據臺灣媒體消息,臺“特偵組”在向美國提出分享房產拍賣所得後,日前也向瑞士檢方正式提出請求,擬從陳水扁家被凍結的資產中返還1260萬美元(約合3.8億元新台幣)。
2006年,陳致中將2100萬美元匯往瑞士藏匿,遭瑞士凍結。事後在陳致中同意下,這筆錢已由瑞士匯還臺灣“高檢”賬戶,檢方正就其中的外幣、海外基金進行變賣。
2008年,“特偵組”另發現陳水扁曾在臺灣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藏有8億元新台幣現金,其中約5.4億元新台幣被洗錢到瑞士威格林銀行陳致中設立的阿瓦拉公司賬戶,再請求瑞士凍結。
臺“高院”2012年認定陳水扁夫婦在“二次金改”弊案中,向元大馬家收賄2億元新台幣,判決扁珍貪污罪定讞,並科罰金1.8億元新台幣;收受國泰金蔡家3億元新台幣,發回更審。
[ 責任編輯:楊雲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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