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統長基混油事件,造成不少消費者權益受損,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3日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向大統求償逾3億元新台幣。
據臺灣媒體報道,去年10月,大統長基公司被揭發以低價棉籽油混充高價橄欖油、葡萄籽油等出售產品,引起臺灣民眾對食品安全的擔憂。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但未對廣大消費者、承銷商承諾合理賠償。消保會承接受理全臺各地大統油品損害求償的申訴案。
消保會3日指出,歷經3個多月終於完成文件整理,此次團體訴訟共有3776人,求償金額依規定,以每人每一事件3萬元賠償金及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最高3倍計算,每位受害者最高可提出9萬元損害賠償要求,總計求償3.3984億元。
律師林祺祥指出,此次求償能成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標竿,給更多食品業者壓力,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
另據中廣新聞網報道,此項求償案,不論是委託人或求償金,都創下了臺灣消費糾紛案的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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