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臺北5月7日電(記者李來房 陳鍵興)臺灣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最新公佈的調查報告顯示,全臺各類賣場每年棄置的剩餘食品價值高達40億元(新台幣,下同),其中大型量販店每年棄置剩食約30.8億元,一般超市則為7.3億元。
臺灣衛生福利主管部門日前也公佈調查結果顯示,臺灣各類型通路商每年超過有效日期的食品產生量近37000噸,其中量販店為3894噸,超市為6338噸、便利商店為11893噸、餐飲業為14800噸。
據臺灣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人士介紹,剩食主要包括快要到期的即期品、外包裝有破損的食物,以及外表不佳、過熟的食物。海鮮、肉類、生鮮蔬果等最常成為剩食,因為量販店大多希望生鮮食品擺放起來“多樣”“好看”,但多無法久放,賣相不佳就得更新。
該機構調查顯示,對於過期食品的處理方式,42%的商家選擇賣給養豬戶當飼料,29%選擇作為廚余或納入生活垃圾焚化,21%通過減價促銷,5%通過做成熟食賣出或退貨給供貨商。
該機構呼籲,除協調商家捐贈剩食外,臺灣應積極研究減少食物浪費的規劃,如制定最高食物棄置量、加強廚余處理流向管理以及對消費者進行教育等。
臺灣衛生福利主管部門則表示,已要求商家從源頭減量,不要一次進貨過多,同時對即期品建立管理方式,如適當促銷、建立專區等,也可將廢棄物再利用,做成飼料或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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