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臺灣“7·19”遊覽車事故的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24日公佈重要發現,車輛駕駛艙及下層行李箱所發現破損塑膠容器及車內燃燒殘余物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桃園地檢署負責對外發言的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接受中新社記者電話採訪時指出,檢方與警方19日、20日勘驗、採集遊覽車證物並送檢驗,目前發現駕駛艙一個破損容器及殘存液體、一個破損塑膠容器、駕駛艙燃燒殘留物、下層行李箱3個塑膠容器等“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至於遊覽車起火與汽油成分間的關聯,王以文表示,必須等待火災調查報告“出爐”、確定起火原因,才能厘清。
對於罹難者家屬最為關心的調查進展遲緩的問題,他告訴記者,調查過程要做很多測試,油氣的部分先取得檢驗結果,因此先公佈出來;而整個調查報告還涉及線路測試等,目前尚未完成。以往類似案件調查報告為求慎重,通常需耗時一個月;因此案備受矚目,承辦檢察官及相關部門特別慎重,連日連夜與學者、專家展開研究,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工作。
王以文也說,檢方也希望報告“出爐”時間越快越好。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5日上午會同相關部門,再度到桃園市中壢殯儀館以復驗臺灣司機蘇明成及導遊鄭焜文的遺體,勘驗事故車輛的線路、配備、結構。
對於這一舉動,王以文表示,目前只能說,發現汽油類成分後,檢方需研判當時火勢是何狀況,並就相關容器及液體來源展開調查。
王也坦率表示,已有臺灣遊覽車業者透過媒體就案件最新發展表達看法,他們認為其容量不足供遊覽車使用,在車內放置這樣的物質較為“匪夷所思”,檢察官也注意收集各方專家意見、展開了解。
據了解,臺灣方面擬於25日下午為事故罹難者舉行公祭儀式。
本月19日,遼寧海外國際旅行社組織的一個旅遊團在臺灣桃園遭遇“火燒車”,造成24名大陸游客及臺灣導遊、司機共26人死亡。(記者 劉舒淩 陳孟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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