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故宮博物院近日宣佈,自2016年9月1日試行正館展場有條件開放拍照以來,展出秩序良好,因此決定於12月2日起正式開放有條件拍照。
臺北故宮博物院負責人表示,3個月試辦期間,展場平均每日違規使用閃光燈比率約3%,並且參觀遊客也多能在現場人員勸導下配合辦理。
這位負責人表示,12月起展場開放拍照常態化後,除了在入口等地加強人力倡導關閉閃光燈外,考慮到觀眾多為大宗團體遊客,博物院將舉辦導遊經驗說明會,加強導遊與遊客的溝通,普及文物保護觀念,減少閃光燈使用。
臺北故宮博物院籲請遊客拍照時勿使用閃光燈、補光器材、腳架及自拍器等,並且禁止在展場內拍攝團體照。對於未開放拍攝的文物,將另以禁止標示註明。
為了保護珍藏的中國古代書畫,臺北故宮博物院展場此前長期禁止拍照。(記者劉劼 李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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