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名遊客13日在臺灣擅自脫團,隨後透過臺灣媒體表示要“申請政治庇護”,在兩岸之間爆出新的意識形態噱頭。
這名遊客名叫張向忠,今年48歲,臺媒的報道說,他曾因擾亂社會秩序罪于2013年7月被逮捕,直到去年7月刑滿出獄。另據報道,北京市海澱區法院曾于2014年6月以“涉嫌信用卡詐騙”對其進行審判。總之,此人在大陸蹲過監獄,但他肯定不是有點影響的異見人士,大陸輿論場此前幾乎沒有提過此人。
張正常參加赴臺旅遊團,說明他出境是充分自由的,他要想離開中國大陸,可以走正常的移民程式。此人如此高調地在臺灣尋求“政治庇護”,有可能是他覺得拿到境外居留權不容易,因此搞了這麼一齣。也有可能他想出出名,過一過被媒體關注的癮。
此事與李明哲案毫無關係,應當也形不成李案的那種影響。兩岸之間前些年不時發生有人向對方“棄暗投明”的事情,跑到大陸這邊的後來有的成了名人。跑去臺灣的人則很雜,最近幾年主要是脫團滯留的遊客,他們有不少是混混。
按照臺媒的報道,張向忠已經刑滿釋放,作為山東曲阜一名很基層的人員,應當也不掌握什麼國家機密,這樣一個人跑到臺灣地區,對國家構不成什麼威脅。此事就是媒體一時炒作比較熱鬧,但這樣的炒作勁頭很快就會過去。
張脫團滯留臺灣,還提出“政治庇護”,這恐怕更是臺灣當局的一個燙手山芋。由於這件事已被媒體傳開,如果臺灣不收留張,會“政治上丟分”。如果收了,說不定會提示大陸其他想移居臺灣或境外其他地區的人,產生某種“示範效應”。
據我們了解,對那些有種種不滿,很不想繼續在中國大陸生活的人,除了已經負案在身、或者有意參加境外恐怖組織的極少數人,大陸一般情況下是不阻攔他們前往境外的。
我們主張,如果臺灣這次願意接收張向忠,大陸無需計較他出走的手段,以及他說了一些什麼“瘋話”。若臺灣當局願意接收更多大陸異見人士,大陸這邊也不妨順水推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讓所謂的異見人士自己與臺灣當局平衡去吧,看看臺灣當局一共能接收他們多少人。如果臺灣當局接收的熱情很高,說不定還會出現專門的“赴臺旅遊滯留不歸異見人士團”。那些人走了,大陸這邊會清凈一些,他們也能實現個人嚮往的“自由”,沒啥不好的。
一旦張向忠被遣返大陸,他先要對旅遊團進行賠償,另外他在臺灣胡說八道,是否涉嫌造謠和誹謗,也需面臨調查。所以最好臺灣還是別把他送回來了。
這幾年不斷有跑到海外的民運分子試圖“闖關”回來,都被大陸方面擋住了。張現在反過來向外跑,就讓海外再多一個這樣的人吧。
張接受臺媒採訪時,鼓吹由臺灣“統一大陸”,視臺灣為“中華民族興旺起來的希望”。他有可能對臺灣政治知之甚少,不了解如今在臺執政的民進黨頭面人物根本就不想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他連“拜碼頭”的話都不會說,若真在臺灣居留下來,日子恐怕好過不了。
臺灣“移民署”表示,不排除基於政治考量給予張專案許可長期居留的可能性。大陸方面沒必要關注臺灣方面釋出這種信號有什麼“用心”。總之,應歡迎臺灣收留更多在大陸感覺不痛快的異見分子。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