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大陸海軍還是臺灣海軍,保衛海洋國土都已從海上戰鬥、軍人駐守演進為建立有效的行政管轄,組織漁業生產、開發海上、海底資源。
1956年8月14日下午兩點半,菲律賓人托馬斯·克洛馬在香港美麗華酒店召開記者招待會,發表他的演講《為了要實現我之發現計劃》。他聲稱“發現”了南海中的幾座島嶼(實為中國海區北子礁、南子礁、太平島、南威島等9個島礁),並計劃向菲律賓政府要來這些海島,進而變成屬於他個人的“自由邦”。
托馬斯·克洛馬在5月17日給菲律賓外交部提交的文件中,說自己在3月(2月已去過)主持過一項探險,帶領18個人,4艘小船,駛入一片菲國管轄之外,並且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的區域(實為中國海區北子礁、南子礁、太平島、南威島等9個島礁)。他向菲外交部提出想擁有這些島嶼的所有權。菲副總統兼外交部長加西亞對此持支援的態度。
記者招待會上,一位記者遞給克洛馬一本雜誌,展示出其中的圖片,告訴他自從1946年中國人在南沙宣示後,這裡就開始駐守軍隊,1946年立下的中華民國主權碑上還雕有青天白日的“國徽”;島上還有中國人的廟宇、世代打漁人的老屋。克洛馬卻並沒有理會這些,他在香港發表演說“我必定要奮鬥到底,使南沙群島成為一個自由島,由我克洛馬行政。”克洛馬的一番言論,看似只是個人行動,但卻如一枚石子投入到剛剛恢復平靜的水面,瞬間激起了連鎖反應。
■抗議
5月28日,臺灣當局“外交部長”葉公超召集“東亞司”司長李琴、菲國駐臺“大使”羅慕斯、臺師大教授鄭資約等,到“外交部”座談。鄭資約1946年親歷了收復南沙,他向羅慕斯講述並展示自己當年從南沙帶回的勘察資料、國疆石碑照片,證明南沙群島並非克洛馬所稱無屬島。
葉公超據此說,1898年西班牙和美國簽訂的美西媾和條約的第三條中,清楚表示菲律賓界線範圍與南沙群島範圍不相抵觸。他請羅慕斯轉告菲國政府:“南沙群島主權屬於中國”。
這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與菲律賓建交。就在葉公超召見菲駐臺“大使”的第二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南中國海上的上述太平島和南威島,以及它們附近的一些小島,統稱南沙群島。這些島嶼向來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這些島嶼具有無可爭辯的合法主權。”
兩岸所依據的,都是國際公認的“歷史先佔”和“大陸架法則”。據這些法則,臺灣與大陸,均認為中國擁有南沙群島全部主權。菲律賓的態度,在中國大陸和臺灣兩方面的強硬姿態下有所改變,稱將調查克洛馬探險隊未經當局許可、非法出境之事。克洛馬卻未因此而收斂。
6月1日,臺灣方面決定組建由姚汝鈺率領的海軍立威部隊,到南沙巡航,並重申南沙群島之領土主權不容任何人侵犯。
■立威之行
1956年6月1日下午4時,一架海上巡邏機把姚汝鈺由臺北送到軍港。曾經在10年前隨林遵收復南沙群島的姚汝鈺,1956年再次受命到南沙群島偵察巡航。他被任命為立威部隊指揮官,參謀長是海軍中校彭運生。兩艘軍艦分別是太和艦、太倉艦。海軍陸戰隊也隨立威編隊前往南沙。
立威部隊接到的命令是要廣泛偵巡南沙群島各島,對太平島、南威島及西月島等主要島嶼尤其要重視;巡島要盡可能繞島一週,發現人跡,用旗語或燈號勸其離開;如遇“匪”或其艦艇“應斷然擊滅或俘獲”;登陸諸島,重立石碑及“國旗”等。
一夜緊急備戰,第二天上午9點36分,編隊在和風暖陽之下駛出左營港。這一天距葉公超召見羅慕斯只有4天。
就在立威編隊出航的這天,《光明日報》在北京刊發了《別有用心的“發現”》一文:“……過了一個多星期,馬尼拉消息說,菲律賓政府的一個委員會在舉行會議之後,確認這群島嶼:並不在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之內。”中菲未建交,但中國政府一直在關注著事態的發展和菲國政府的態度。
立威編隊用了4天時間到達南沙群島,茫茫的大海上他們並不“孤單”:航行的第二天,6月3日清晨8點多,編隊遇到了另一支海軍力量——美國驅逐艦DD-520;中午1點半,又遇到了一架美國水上飛機。雙方相互辨認了一下,美機就向西南巡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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