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31條措施” 廈門率先推60條舉措
中新網廈門4月10日電 (記者 陳悅)廈門市10日正式頒布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廈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為臺灣同胞在廈門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廈門居民同等待遇,促進臺資企業在廈門更好更快發展。
日前,大陸多部門推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31條措施”)。此次廈門出臺的《若干措施》共有60條舉措,既貫徹落實了“31條措施”,又結合廈門特色進行拓展和延伸。
據介紹,這些舉措涵括經濟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臺灣同胞在廈學習實習、臺灣同胞在廈就業創業、臺灣同胞在廈居住生活共五大部分,在“31條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了經濟合作、社會領域等方面的內容。
廈門市臺辦負責人介紹,這些舉措中,結合廈門實際,先行先試率先推出的有33條。其中包括臺資企業和臺灣同胞在廈門設立企業時可以選擇使用美元或人民幣作為註冊資本金,在廈門經營活動中可以享有內資企業待遇(第7條);對無法識別、讀取臺胞證資訊的系統設備限期進行完善升級,實現電子臺胞證在廈門與大陸居民身份證同等使用(第45條);鼓勵臺灣同胞在廈門擔任調解員、仲裁員、陪審員、緩刑考察員、執行監督員、檢察聯絡員、法律顧問等(第49條);臺灣同胞在廈門居住期間參照廈門居民標準,可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第53條)等。
“這充分體現廈門先行先試、開拓創新的特區使命”,廈門市臺辦負責人表示。
廈門市臺辦負責人並透露,在舉措制定過程中,廈門市共召開9場意見徵求座談會,累計徵求了上百名臺胞、臺商、臺幹、臺青、臺籍師生、臺配、陸配、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
據介紹,臺胞、臺企反映的問題和建議主要集中在支援臺企在廈發展,便利臺胞在廈就學、就業和創業,便利臺胞在廈居住生活三個方面。臺辦負責人士指,“在《若干措施》中,對臺胞、臺企反映的意見和需求進行了充分吸收,並提出針對性措施。”
這其中包括幫助臺企轉型升級,協助臺企解決用工緊缺問題,加大對臺企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認可臺灣的職業資質和執業資格,完善兩岸青創基地建設,簡化臺胞在大陸銀行開戶手續,讓臺胞可憑臺胞證在網上預約醫院掛號、刷卡進站乘坐動車、自助列印登机證等。
廈門市相關負責人士表示,《若干措施》從更大範圍、更多層面為臺胞在廈生活提供便利,為臺企在廈更好更快發展創造條件,同時也有利於促進廈臺產業融合發展,便利廈臺人民交流往來,充分體現了互利共贏的理念,“充分體現‘兩岸一家親’理念,更展現‘廈臺親上親’。”
廈門素來被視為兩岸交流重要的窗口和“試驗田”,此次《若干措施》出臺被認為凝聚廈門全市上下的智慧和努力,將推動廈門在新時代全面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打造兩岸經貿合作最緊密的區域、兩岸文化交流最活躍的平臺、兩岸直接往來最便捷的通道、兩岸同胞融合最溫馨的家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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