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有關部門和省市區又陸續出臺“31條措施”具體實施辦法
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13日表示,自《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31條措施”)發佈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一直加緊推動落實,不斷取得積極進展。近來,有關部門和省市區又陸續出臺了具體實施辦法。
——7月30日,國家藝術基金推出落實“31條措施”中關於“臺灣同胞可申報國家藝術基金項目”的具體舉措。經文化和旅遊部批准,國家藝術基金正式公佈“國家藝術基金將向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的港澳臺藝術工作者開放項目申報”具體措施:
2019年,國家藝術基金將向受聘于大陸藝術單位、機構,和受聘或就讀于高等院校等,聘期或學籍滿一年以上,並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臺灣藝術工作者,開放申報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資助範圍包括戲劇、曲藝編劇創作人才,音樂作曲創作人才,舞蹈、舞劇編導人才,舞臺藝術表演人才,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和工藝美術創作人才等。同時,藝術基金也將鼓勵大陸藝術單位、機構與臺灣藝術機構合作申報舞臺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和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對大陸藝術單位、機構申報赴臺開展演出展覽活動的項目將給予重點關注。
——8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發佈實施《關於促進桂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全面貫徹落實“31條措施”,從推動投資和經濟合作、促進學習創業就業、便利居住生活、深化社會文化交流合作、推進合作區建設等6個方面,提出促進桂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80條措施,為臺灣同胞在廣西投資、創業、就業、學習、生活提供與廣西居民同等待遇。
一是突出廣西優勢。圍繞廣西發展定位和戰略重點,集合廣西享有的西部大開發政策、沿海開放政策、少數民族自治政策和邊境地區開放政策,在跨境勞務政策、稅收政策、開放合作政策等方面,為臺企臺胞提供同等待遇。
二是突出政策創新。在各項措施中特別是投資和生活便利化、開放合作領域,在產業基金、開放合作、行政審批、人才引進、青年創業、營商環境等方面,為臺胞和臺資企業在廣西創業發展提供各項優惠。
三是重視幫助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在臺灣青年來桂創業就業以及臺灣人才引進方面提出了針對性強的支援措施,包括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補貼政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入駐創業孵化平臺優惠措施,鼓勵臺灣同胞參與“美麗廣西”鄉村振興建設,發展現代特色農業,實現互利共贏。
四是與合作區優惠政策同步。在設立投資產業基金、招商引資獎勵、加工貿易、跨境勞務等方面,把有關優惠支援政策輻射到廣西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推動臺資企業加快集聚合作區,產生以點帶面的示範帶動效應,促進合作區高起點、高水準建設。
“若干措施”的出臺,將有助於臺資企業在廣西簡化審批手續,降低經營成本,加快轉型升級,更好參與廣西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將為臺灣同胞在廣西就業、創業、學習和生活帶來更多便利,創造更好條件,提供更廣闊空間。
——8月8日,南京市出臺《關於深化來寧臺胞宜學宜業宜遊宜居服務的若干措施》,提出75條惠及臺胞措施。
在宜學方面,設立臺灣青年來寧的“金陵試飛計劃”,對在當地實習3個月以上的在臺灣就讀的高校大學生提供往返交通補助1000元。
在宜業方面,從就業、創業、人才、投資、平臺服務5個方面制定了41條措施,包括大學生一次性面試補貼1000元、臺灣教師符合條件的可在幼兒園和普通高中從事相關工作;鼓勵臺灣人才申報“創業南京”英才計劃,入選科技頂尖專家集聚計劃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項目資助、最高1億元跟進投資等扶持;入選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的,給予最高5年、貸款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貸款貼息,以及眾創空間場租減免、研發機構認定獎勵、境外研修補貼等扶持;在寧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規定申領3年住房租賃補貼;入選高層次創業人才引進計劃的,給予50-150萬元初創扶持、3年免租100平米人才公寓、3年免租100平米創業場所等扶持,覆蓋了南京市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創新名城相關政策。
宜遊方面,設立臺灣青年“金陵孝親計劃”,對來寧學習、就業、創業連續一年以上的臺籍青年(35歲以下),邀請其父母來寧的,提供往返交通補助1000元;臺胞首次來寧可免費辦理一張市民交通卡,持卡乘坐交通工具,同等享受南京市民各類優惠。
宜居方面,包括在繳存公積金、購買住房、醫療衛生服務、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享受南京市民同等待遇,可辦理小額信用卡,參加南京市各類榮譽評選等20條具體措施。
——7月30日,廣州市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穗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全面貫徹落實“31條措施”,從深化穗臺經貿合作、促進穗臺社會文化交流、支援臺胞在穗就學就業創業、便利臺胞在穗居住生活4個方面,提出60條具體措施。
一是著力鼓勵臺灣青年創新創業。每年為臺灣大學生提供1200個以上就業崗位和300個以上實習崗位,同時給予來穗臺灣大學生畢業後每人每月不低於1500元見習補貼;鼓勵和支援臺灣青年參加青創杯“廣州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等,符合條件的獲獎項目可享最高20萬元創業項目資金資助;支援臺灣專業人才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等。
二是積極支援臺資企業轉型升級與科技創新。設立每年1000萬元的“臺資企業轉型升級與臺灣青年創新創業”資金,對臺資企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和臺灣青年創業團隊落戶予以支援;積極培育和引導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申報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並予以補貼和獎勵;對符合規定的當地臺資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等。
三是全面優化臺資營商投資環境。鼓勵臺商與臺資企業分享粵港澳大灣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南沙自貿試驗區等發展機遇,投資廣州十大重點發展領域和廣州十一項重點工程;支援臺資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臺灣地區投資者可享“跨境通”服務快捷落戶廣州等。
四是不斷便利臺灣同胞在穗居住生活。支援在廣州工作的臺灣同胞按規定參加“五險一金”,享受相關勞動保障待遇;支援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按規定申請廣州公租房;給予臺灣同胞進入各類公共文化服務場館享受與廣州居民同等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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