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發改委出臺“26條措施”:臺企可參與5G等領域投資建設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 鄭巧)國臺辦、國家發改委4日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其中,涉及為臺企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有13條,包括臺企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迴圈經濟、民航等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等政策,支援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示範點建設等。
關於5G投資建設,“26條措施”指,臺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第五代行動通訊(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
國臺辦在同日發佈的《“26條措施”逐條解讀》一文中指出,目前,大陸主要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已陸續發佈建網計劃,正有序推進網路建設,截至2019年9月,運營企業已建成5G基站超過8萬個。大陸資訊通信市場規模龐大,5G產業發展前景廣闊。臺灣在資訊通信行業有較強競爭力,5G將為臺灣相關企業發展帶來新的巨大商機。
其餘12條涉及為臺企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為:臺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
臺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迴圈經濟項目。
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
臺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
支援符合條件的臺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臺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臺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援。
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允許臺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臺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
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保障出口收匯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
對從臺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的管理制度,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科學、穩妥、有序推進臺灣輸入大陸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採信。對來自臺灣的符合要求的產品實施風險評估、預檢考察、企業註冊等管理,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
臺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