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服務保障自貿區建設 推進涉臺司法先行先試
中新網福州5月21日電(鄭江洛)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以來,福建法院立足司法職能,全力服務保障自貿區建設,不斷推進涉臺司法先行先試,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司法品牌。
福建高院相關人士21日對中新社記者表示,一年來,福建法院一審審結涉外、涉港澳、涉僑、海事海商和鐵路運輸案件4222件,全力服務保障經濟特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實驗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等多區疊加優勢,為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護航。
福建高院獲評“福建自貿試驗區(2015-2019年)‘最佳創新舉措’實施單位”。
福州中院依託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首次聘請臺灣地區在大陸執業律師擔任涉臺調解員,進一步加大對涉臺案件的調解力度;
廈門中院出臺《關於支援商事調解與商事仲裁行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依法支援與監督涉自貿案件仲裁裁決;
平潭法院推出“委託公證+政府詢價+異地處置”財產執行雲處置模式,入選福建自貿試驗區第15批創新舉措……福建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歐岩峰表示,福建各級法院將繼續創造性、創新性落實服務保障系列措施,推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近年來,大陸賦予福建靈活開放的特殊政策,福建著力先行先試,探索兩岸交流合作新模式。福建各級人民法院立足特殊區位優勢和工作實際,加強和創新涉臺司法,不斷完善涉臺案件審判、兩岸司法互助等,促進兩岸融合發展。
據統計,2019年,福建辦結涉臺案件1249件,司法互助案件6579件。
福建法院服務台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建設,深化涉臺司法創新發展工程,率先出臺司法惠臺59條措施。同時,福建法院完善集中管轄、專業審判機制,推廣設立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實行臺胞使用臺灣居民居住證便利訴訟制度,建立臺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聘任臺胞擔任陪審員、調解員、審判技術諮詢專家等。
2012年,大陸首個涉臺法庭在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掛牌成立;廈門海事法院成立大陸首個涉臺海事審判庭。
福建各地紛紛設立涉臺法庭,廈門海滄區人民法院成立涉臺案件專門法庭;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臺商投資區專門設立涉臺案件巡迴法庭;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涵江區人民法院江口法庭管轄各類涉臺案件等。
相關人士指出,福建法院在涉臺審判組織機構設置、涉臺案件審理、司法互助網路建設等方面已走在大陸前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