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是法,更是情
《反分裂國家法》中明確了“五個鼓勵和推動”及“平等協商和談判”六大議題的法制化,充分體現了“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通過和平的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誠意,體現了“盡最大努力維護廣大臺灣同胞福祉”的善意。其中的第六條就對發展兩岸關係、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作出了明確規定。不僅增進兩岸民眾的了解,增強兩岸互信,同時也增強島內民眾對大陸的認同。
為臺灣同胞辦好事、做實事、解難事,是《反分裂國家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祖國大陸不斷推進對臺方針政策法制化進程,更推出了一系列惠臺措施,為廣大臺胞在大陸投資、就學、就業、生活等方面創造更好的條件,進一步密切了兩岸同胞的感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週年座談會上說,臺灣的前途在於國家統一,臺灣同胞的福祉繫於民族復興。兩岸同胞命運與共,親望親好,我們願意以心交心,加強交流交往,促進心靈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