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居出臺“29條”惠臺措施
記者15日從浙江省臺州市仙居縣臺辦獲悉,該縣發佈《仙居縣促進對臺交流合作29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29條政策措施》)。該措施以國家和省市“惠臺政策”為藍本,內容涵蓋了臺灣同胞在仙居投資創業、就業學習、社會生活等各方面,對於助力打造仙臺融合發展“重要窗口”,鼓勵臺灣同胞特別是臺灣青年來仙居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仙居臺灣農民創業園于2009年11月經國家農業部、國臺辦批准設立,是浙江省對臺經貿交流的重要平臺。
為鼓勵臺胞和臺資企業入駐仙居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29條政策措施規定,臺灣同胞入園開展農業種植項目、養殖生產和從事新品種引進、試種,開展規模經營等,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一定的土地承包金或租金減免,用電、用水按標準下浮30%等優惠政策。
同時,將在仙居臺灣農民創業園設立臺灣青年創業中心,對吸引臺資企業、臺灣青年(仙居註冊商事主體)入駐的,給予最高補助5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入駐青創中心的臺灣青年,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的租金補助。
鼓勵和支援臺灣同胞投資者參與現代農業、醫療器械、醫養健康、文化創意、高端民宿、電子商務服務以及其他符合產業導向的產業領域等項目,同等享受本地相應補助政策。對重點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臺灣相關人才在仙居就業創業符合條件的,可按同層次人才享受相應激勵政策。對在仙居實習、就業創業的臺灣大學生享受相應政策。例如,對畢業3年內在仙居就業並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臺灣大學生,符合條件的,可在畢業起3年內按規定給予每月600元的就業補貼。
支援臺灣文化藝術界團隊來仙居開展文化交流活動,為其提供展覽、演出平臺,鼓勵臺灣同胞、臺灣高校和民間組織參與仙居縣有關文化工程項目、文化活動和學術研究並給予一定經費補助。對組織臺灣遊客來仙居旅遊的旅行社,可享受相關獎勵補助政策。
此外,在仙居學習、生活、工作的臺胞與仙居市民同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務、免費乘坐縣內公交車等待遇,還可每月1次免費暢遊神仙居等縣域範圍內國有4A級以上景區。
除上述措施外,臺資企業、臺灣同胞可按規定享受扶持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經營發展的有關待遇,可同等享受各類扶持資金和各項優惠政策。
據仙居縣臺辦介紹,近年來,該縣充分發揮對臺交流合作“地緣較近、血緣較親、文緣較深、商緣較多”的優勢,以推進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為中心,以“經貿、基層、青年”交流為重點,創新實施“四季花節”“鄉愁傳承”“權益保障”三大工程。通過舉辦仙臺兩地現代農業對接合作座談會、臺灣單車天使仙居行、臺商走進仙居等活動,累計吸引臺灣青年來訪800余人次,開展兩地互訪交流17次,引進對臺項目2個,努力使仙居成為臺胞追夢、築夢及圓夢的家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