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黎智英千萬港幣有條件保釋獲准
亂港分子黎智英千萬港幣有條件保釋獲准。
台灣網12月23日訊 綜合港媒報道,香港高等法院今日(23日)獲准亂港分子黎智英有條件保釋。保釋期間內,黎智英不得接受訪問、發表文章及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或留言,且每週到香港警署報到3次。此前,黎智英曾兩次申請保釋被拒。
據指,黎智英被控欺詐罪,《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此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認為其有潛逃風險,兩度拒絕其保外申請。
黎智英23日再度提出保釋,獲《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批准。報道指出,黎智英保釋金為1000萬港元,另加30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需居住于報稱地址,且每週到香港警署報到3次。
此外,在保釋期間,黎智英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得會見任何外國官員,不得接受所有形式的訪問,不得在線上或線下發表任何文章,不得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