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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亞夫在“九二共識”30週年學術研討會上的主題演講

2022-09-02 14:14: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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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孫亞夫。(台灣網 尹賽楠 攝)

在“九二共識”30週年學術研討會上的講話

(2022年8月30日)

孫亞夫

  “九二共識”是1987年兩岸隔絕狀態結束後,為適應和推動兩岸協商談判的需要而產生的。它已經鐫刻在歷史上,抹殺不了,歪曲不了,也推翻不了。如今回望“九二共識”經歷的風雨洗禮,更感到它當年達成之不易,更感到它在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中發揮的作用之重要、之寶貴。其中有很多值得思考和總結之處。

  第一,爭取達成“九二共識”的初衷,是為了避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問題,也是為了兩會商談確立規矩。

  臺灣當局推動成立的海峽交流基金會1991年開始運作後,即尋求與國務院臺辦建立聯繫,進行商談。雖然此前已有1986年的“兩航談判”、1990年的金門談判,但是國臺辦與臺灣有關部門授權處理涉及公權力的兩岸事務的唯一機構進行商談,這還是第一次。為避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問題,為商談建立良好基礎,保證商談在此基礎上朝著正確方向推進,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考慮要爭取海基會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與之達成共識。1991年4月、11月,在海基會團組來北京商談期間,國臺辦都爭取與之討論關於處理海峽兩岸交往中具體問題的五項原則。五項原則包含著“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內容,這實為日後達成“九二共識”的緣起。

  第二,達成“九二共識”的鑰匙,是在商談雙方都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基礎上,不討論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看法。

  1991年12月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成立,作為授權與海基會對口交往、商談的唯一機構。1992年3月,海協會開始與臺灣海基會商談,繼續爭取與海基會達成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共識,並提出了合情合理的主張: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事務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的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含義;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協商,並願意聽取海基會和臺灣各界的意見。其中“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含義”這一條,實際上是達成共識的鑰匙。長期以來國共兩黨都有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但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看法不同,在對涵義看法不同的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的情況下,只能暫時擱置爭議,這樣就有可能在雙方都堅持一個中國立場的基礎上,通過求同存異的辦法達成共識。這一想法一直貫穿于海協會爭取達成共識的全過程。

  由於海協會的堅持,臺灣當局感到不能再回避了,遂由其“國統會”于8月1日專門為海基會與海協會商談,通過了《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決議。這份決議反映了當時國民黨當局對一個中國的態度,開篇就明確表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隨之又說“雙方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並敘述了其對涵義的看法。海協會肯定了這份決議申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認為“明確這一點,對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表明,在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同時明確表示不同意臺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由上述可見,雖然雙方對一個中國涵義有分歧,但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上有明確交集,如果能夠擱置雙方對一個中國涵義看法的爭議,是有可能達成共識的,最終共識也是這麼達成的。

  第三,達成“九二共識”是求同存異的結果,是求同存異的經典案例。

  1992年10月,兩會在香港進行工作性商談,集中討論了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問題。兩會都提出了5個表述方案,但沒有為對方所接受。海基會10月30日下午又提出3個口頭表述方案,其中第3案(總第8案):“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基會商談代表還提出“在彼此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各自以口頭方式說明立場”的建議。商談結束後,海協會經研究認為,海基會第8案表明瞭謀求國家統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雖然提出對一個中國涵義的認知各有不同,但沒有述及具體內容;至於“各自以口頭方式說明立場”,也在海協會事前考慮之內。因此,可以通過求同存異的辦法,與海基會達成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共識。11月16日,海協會去函海基會。這份函件有兩個要點:第一,在兩會商談中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問題上取得進展,海基會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正文後附上了海基會所提的第8案,表示海協會認可的是這一案。第二,告知海協會口頭表述要點:“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這份函件包含雙方各自表述的兩段文字,構成兩會共識的內容。

  11月17日,海基會發言人代表陸委會與海基會,對海協會來函表示歡迎。臺灣媒體報道普遍認為兩會達成了共識。12月3日,海基會回函,沒有對海協會去函所提表述要點表示任何異議。此後當事雙方都認為達成了共識。

  概括地說,“九二共識”雖然是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達成的,但其過程和內容均有明確的文件和文字記錄。從中可以看出,各自表述是達成共識的方法,而不是共識內容本身;雙方表述的內容是兩段相互認可的文字,而不是不加約束的各說各話。共識中,雙方都表明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態度,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海基會表示雙方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表示在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作了擱置爭議的處理。也就是說,這個共識是在兩岸雙方對一個中國涵義認知不同一時難以解決的情況下,在兩會都表明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態度的基礎上,暫時擱置對一個中國涵義認知不同的分歧,從而達成的。“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是:“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

  “九二共識”是應用求同存異的智慧取得的成果。求同存異在兩岸交往中被大量應用,尤其是在兩岸政治分歧一時還難以完全解決的情況下,雙方進行交往乃至商談更需要應用求同存異的方法和智慧。

  求同存異是求同與存異兩者的結合。首先是要有“同”,而且“同”的價值和意義應大於“異”,有了“同”才能存“異”,否則存異也就沒有意義了。同時要懂得存異,如果不能存異,也爭取不到“同”。

  第四,“九二共識”逐步在兩岸關係發展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顯示出它的寶貴价值。

  “九二共識”的達成,確立了兩岸商談的政治基礎,促成了1993年4月汪辜會談成功舉行,並且隨著兩岸關係發展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2005年4月,中共中央和總書記胡錦濤邀請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來訪,雙方進行了正式會談,會談後發表了《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其中寫道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是兩黨的共同主張。由此,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成為國共兩黨交往的共同政治基礎。2008年5月國民黨在臺灣重新執政,由於2005年國共兩黨奠定了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因此國共兩黨、兩岸雙方就能在這一基礎上建立基本互信,開闢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進展和寶貴成果。2014年國務院臺辦與臺灣方面陸委會負責人互訪,建立了聯繫溝通機制,創造了兩岸民間商談之外的又一種協商方式。這也是在雙方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取得的重要進展。2015年1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與臺灣方面領導人馬英九進行歷史性會晤,實現了1949年以來兩岸領導人第一次歷史性會晤。這也是由於雙方都堅持“九二共識”而取得的重大成果。兩岸領導人在會晤中還面對面確認了“九二共識”,鞏固了“九二共識”的地位,也證明“九二共識”對兩岸關係發展發揮的寶貴作用。堅持“九二共識”,是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定海神針,也是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強有力的推進器。

  第五,否定“九二共識”行不通,回避“九二共識”也無路可走。

  “九二共識”是爭取兩岸雙方共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成果。否定“九二共識”,就無法建立兩岸基本互信,就必然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就必然導致兩岸政治關係無法發展,就必然朝著“臺獨”分裂的邪路走下去。這是李登輝走過的路,也是民進黨走過的路,最後無路可走。這已被兩岸關係歷程所證明。此外,在堅持“九二共識”的問題上搖擺不定,既不認同也不否定、莫衷一是,看似可謀取一時之利,實則是機會主義路線,照此走下去,最後將找不到出路。這也不需要很長時間就可以得到證明。唯有看清臺灣最終要與大陸統一的前途,看清兩岸關係最終要走向統一的前途,下決心堅持“九二共識”,跟上兩岸關係發展的趨勢,這才是正道,最終與全民族一道,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國家和平統一,做出自己的努力。

[責任編輯: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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