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兩岸丨以《反分裂國家法》利劍斬斷“臺獨”“反滲透法”之惡
近日,賴清德將大陸界定為“境外敵對勢力”並拋出所謂“因應五方面威脅”的“17項策略”後,島內相關部門蠢蠢欲動,擬有針對性地修改“反滲透法”進一步助紂為虐,荼毒臺灣民眾。賴清德之舉是以“安全”之名行迫害之實,以“反滲透”之名行“臺獨”之惡。
這部“惡法”不但與臺灣地區現行的法律體系相悖,違背臺灣地區的所謂“憲法”,更是對國際法和國際共識的公然踐踏,試圖割裂兩岸同胞的血脈聯繫,徹底將臺灣推向危險深淵。
賴清德的“反滲透法”是一條絕路,而大陸于20年前頒布的《反分裂國家法》才是臺灣走向和平與繁榮的保障。《反分裂國家法》並非針對臺灣民眾,而是針對極少數頑固“臺獨”分裂分子,目的不是製造對立,而是維護國家統一、促進兩岸和平。這是一部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保護法,是確保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正義法典。
賴清德妄圖修改“反滲透法”,進一步收緊臺灣社會的言論和交流空間,其實質是想用法律手段打壓與大陸有任何聯繫的臺灣民眾,強化“綠色恐怖”,將兩岸正常交流污名化,製造島內恐懼,達到鞏固民進黨統治、切斷臺灣與大陸聯繫的險惡目的。
然而,從法理上看,這部“惡法”就是一場荒謬的政治鬧劇,根本經不起推敲。首先,臺灣地區現行法律體系本身就是一個中國的法律架構,其遵守的“憲法”就是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更是細化為“一國兩區”的法律架構。“反滲透法”試圖以所謂法律手段阻斷兩岸聯繫,與臺灣自身法律體系自相矛盾。其次,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早就明確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席位,世界上180多個國家在認同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交往,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及國際組織也依據一個中國原則確立國際秩序。就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前不久強調的:臺灣地區在聯合國的唯一稱謂就是“中國臺灣省”;臺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過去不是,今後更絕無可能。
《反分裂國家法》頒布實施以來,不僅成為中國大陸遏制“臺獨”、推進祖國統一的有力法律武器,也贏得了兩岸民眾的廣泛支援,在國際社會收穫了越來越多的理解與尊重。20年來,這部法律在震懾“臺獨”分裂勢力方面利劍高懸,其價值隨著臺海局勢的演變日益凸顯。中央政府始終把臺灣同胞視為一家人,願意盡最大可能實現和平統一,在統一前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融合發展,讓臺灣同胞共用祖國的繁榮紅利。
賴清德妄圖修改“反滲透法”,進一步推進“臺獨”進程,不僅是對臺灣民眾自由的扼殺,更是對兩岸關係底線的嚴重挑釁。歷史的潮流滾滾向前,任何妄圖阻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破壞國家統一的勢力,終將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中國終將統一,也必將統一。
(文|朱松嶺 北京聯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臺灣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