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8日上午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21年工作回顧
2021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在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週年、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檢察制度創立90週年之際,黨中央制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賦予更重政治責任。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最高人民檢察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決議,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經受革命性鍛造,更加自覺融入國家治理,依法能動履職,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各類案件363.7萬件,同比上升20.9%。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司法解釋19件,制髮指導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
一、服務大局,以檢察履職助推高品質發展
在統籌發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動履職,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服務“十四五”良好開局。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全年批准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868445人,提起公訴1748962人,同比分別上升12.7%和11.2%。打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主動仗,堅決防範和依法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犯罪。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社會治安秩序持續向好,與2020年相比,起訴涉黑涉惡犯罪下降70.5%,殺人、搶劫、綁架犯罪下降6.6%,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犯罪下降20.9%,毒品犯罪下降18%。配合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拐”“團圓”行動,嚴懲拐賣人口犯罪,深挖歷史積案。2000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從14458人降至1135人,年均下降11.4%;起訴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貫徹《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年)》,追訴拐賣人口犯罪將繼續從嚴;同時與有關部門形成合力、綜合整治,對收買、不解救、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堅決依法追訴、從嚴懲治。推進常態化依法戰疫,深化運用疫情初期發佈的10批55件涉疫典型案例,接續發佈偽造疫苗接種證明犯罪等5批24件典型案例,維護良好防疫秩序,起訴涉疫犯罪4078人,同比下降63.7%。起訴危險作業、重大責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產犯罪4135人,同比上升26.4%;辦理該領域公益訴訟1.4萬件。北京、河北檢察機關圍繞安全冬奧開展專項監督,法治助力精彩冰雪夢。
著力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起訴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13.4萬人,同比基本持平。力防企業因案陷入困境,持續落實對企業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等檢察政策;涉企等單位犯罪不起訴率38%,同比增加5.9個百分點。進一步抓實在遼寧、江蘇、廣東等10個省市檢察機關開展的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依法可不捕、不訴的,責成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與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8部門共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司法、執法、行業監管聯手,以嚴管體現厚愛。針對一些涉企案件長期“挂案”,該結不結、該撤不撤,2019年起會同公安部持續專項清理出9815件,對證據不足、促查無果的,堅決落實疑罪從無,督促辦結8707件,企業活力得以釋放。商司法部在天津、重慶、四川等11個省區市試點,允許社區矯正對象臨時赴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積極參與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設立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聯合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專項懲治證券違法犯罪,集中辦理19起重大案件,指導起訴康得新案、康美藥業案,助力依法監管資本市場,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起訴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3萬人,同比上升3.3%;會同公安部督辦36起重大非法集資案。依法懲治涉虛擬貨幣、網貸平臺等新型金融犯罪。協同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典型案例,起訴洗錢犯罪1262人,同比上升78.5%。從嚴追訴洗錢犯罪,讓上游“罪”與“贓”無處遁形。
合力推進反腐敗鬥爭。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20754人,已起訴16693人,同比分別上升5%和8.8%。與國家監委等共同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起訴受賄犯罪9083人、行賄犯罪2689人,同比分別上升21.5%和16.6%。對王富玉、王立科等23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對17名逃匿、死亡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式;河南檢察機關對逃匿境外拒不歸案的程三昌適用缺席審判程式提起公訴,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傾力服務創新發展。跟進最高人民檢察院組建智慧財產權檢察辦公室,北京、海南、陜西等20個省級檢察院深化智慧財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一體履職,強化綜合保護。持續加大懲治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力度,起訴1.4萬人,同比上升15.4%。發佈指導性案例,起訴侵犯商業秘密犯罪121人,是2020年的2.4倍。會同國家版權局等督辦60起重大侵權盜版案件。辦理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544件,是2020年的4.1倍。
營造清朗網路空間。會同公安部等出臺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指導意見,全鏈條打擊、一體化防治,起訴利用網路實施詐騙、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28.2萬人,同比上升98.5%。協同推進“斷卡”行動,起訴非法買賣電話卡和銀行卡、幫助提款轉賬等犯罪12.9萬人,是2020年的9.5倍;針對一些在校學生涉案,會同教育部發佈典型案例,開展校園反詐,既防學生受害,也防受騙參與害人。繼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自訴轉公訴,接續發佈公民人格權保護指導性案例,從嚴追訴網路誹謗、侮辱、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侵犯公民權利犯罪,起訴3436人,同比上升51.3%。吳某從網上下載一女子與其外公的合影照片,編成“老夫少妻”惡搞發佈,閱讀量逾4.7億人次。廣東公安機關以公訴案件立案,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注重源頭防範,辦理個人資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2000余件。
助力美麗中國建設。落實用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持續從嚴追訴非法傾倒危險廢物、走私洋垃圾等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成效顯現,去年起訴4.9萬人,8年來首次下降。促進源頭治理,辦理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8.8萬件,同比上升4.7%;督促修復被損毀耕地、林地、草原43萬畝,督促修復被污染土壤47.8萬畝,追索環境損害賠償金5.9億元,同比分別上升92.7%、4.6倍和55.9%。
服務區域協調發展。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治藏、治疆方略,制定深化檢察對口援助28項舉措。制定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18項舉措,深化長江經濟帶檢察協同履職,攜手保護母親河。出臺檢察政策,建立協作機制,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以高標準檢察履職,助力浙江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範城市。西藏及周邊6個省級檢察院跨區域協作,共護雪域高原。京津冀檢察機關以法治一體化服務協同發展,助推法治雄安建設。滬蘇浙皖檢察機關凝聚工作合力,服務長三角一體化。川渝檢察機關建立跨區域案件管轄、鑒定資源共用等協作機制,力促雙城經濟圈建設。
積極參與涉外法治建設。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專班,加強檢察機關涉外法治工作。辦理涉外刑事案件5691件、刑事司法協助案件178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有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鞏固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參加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等視頻會議,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服務共建“一帶一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二、司法為民,以檢察履職紓解群眾急難愁盼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辦好檢察為民實事中依法能動履職,依法保障人權,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佈司法解釋,對制售注水肉以及偽劣保健品坑老等犯罪從嚴追訴、從重處罰。與農業農村部等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懲治非法使用禁限用藥物等犯罪。起訴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犯罪1.1萬人,同比上升29.8%。辦理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3萬件,同比上升10%。河北、山西、安徽、寧夏等地檢察機關追訴制售假藥犯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追索銷售金額三至十倍懲罰性賠償金。持續落實“四號檢察建議”,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隱患93萬處。
做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2019年全國兩會上,我們承諾群眾信訪“7日內程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三年來,收到的279萬件信訪均在7日內告知“已收到、誰在辦”,3個月內辦理情況答覆率超過90%。信訪群眾更盼的是案結事了。狠抓領導幹部帶頭辦理疑難複雜信訪案件,基層檢察院受理首次信訪全部由院領導辦理;全面推開檢察公開聽證,對爭議大、影響性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參與評議,是非曲直大家聽,“法結”“心結”一起解。全年聽證10.5萬件,是2020年的3.5倍,信訪案件聽證化解率76.5%。與2019年相比,去年信訪總量、重復信訪量、到最高人民檢察院信訪量分別下降4.7%、7.5%和8.9%;“家門口檢察院”受到信任,縣級檢察院受理信訪佔比從24.5%升至29.8%,信訪“倒三角”結構持續改善。
檢察綜合保護讓孩子們更好成長。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司法保護融入家庭、學校、社會、網路和政府保護,形成合力,讓“1+5>6=實”。針對監護人侵害行為,支援起訴、建議撤銷監護人資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針對嚴重監護失職,發出督促監護令1.9萬份。持續落實2018年針對校園安全發出的“一號檢察建議”。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上升為法律規定。通過強制報告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對未履行報告義務促整改、追責459件。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749萬人次、解聘2900名有前科劣跡人員。從嚴追訴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萬人,同比上升5.7%。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決定附條件不起訴2萬人,佔結案未成年人總數29.7%;起訴較嚴重犯罪未成年人3.5萬人,同比上升6%,依法懲治也是保護。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難復原,就業受限、家長無奈,江蘇、浙江等地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推動禁止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3.9萬名檢察官在7.7萬所中小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攜手各方為孩子們撐起一片法治艷陽天。
堅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英雄烈士合法權益。制定實施新時代軍地檢察協作意見,起訴危害國防利益、侵犯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犯罪545人,同比上升43%。發佈破壞軍婚典型案例,推廣雲南軍地檢察機關開展軍人未成年子女司法保護經驗,依法維權、護好“軍娃”。對遭受不法侵害的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給予司法救助。針對影響飛行訓練安全問題,開展軍用機場凈空專項監督。辦理國防和軍事領域公益訴訟325件,是2020年的2.2倍。辦理英烈權益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46件。網路博主惡意詆毀志願軍英烈、恣意侮辱衛國戍邊烈士,海南、新疆檢察機關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提起公訴,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以法治維護英烈權益、捍衛英烈榮光。
法治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加強與港澳司法機關交流合作。依法妥善辦理涉港澳臺和涉僑案件,保障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編寫服務台胞臺企檢察手冊,浙江、福建等地檢察機關在臺商投資區設立檢察聯絡室,聘請臺胞擔任檢察聯絡員,提供精準司法服務。推廣江西等地經驗,攜手中國僑聯為僑胞提供法律服務。
能動司法暖基層。結合司法辦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4.8萬人6.1億元,同比分別上升49.9%和47.2%。對訴訟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訴請支付贍養費、殘疾人維權、受家暴婦女離婚、農民工討薪等案件,依法支援起訴4.4萬件,同比上升80.9%。促進和諧勞動關係、和諧家庭、平安醫院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起訴惡意欠薪、家庭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起訴傷醫擾醫犯罪從2018年3202人降至2021年427人。攜手中國殘聯切實加強殘疾人司法保護,全面推開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立案辦理3272件,是2020年的6.2倍。從嚴懲治欺老騙老犯罪,上海檢察機關建立專門辦案組,給予老年人權益更有力司法保護。
三、深化監督,以檢察履職維護公平正義
在制約監督中依法能動履職,促進執法司法機關自我糾錯、減少出錯,一體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深化刑事訴訟監督。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規範執法司法資訊共用、案件移送。督促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19件,公安機關已立案3629件,同比分別上升30.8%和35.3%。會同公安部出臺意見,共同設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實監督促偵查辦案品質提升。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5萬件、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撤案2.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13.6%和22.1%。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8850件,同比基本持平;法院已改判、發回重審4330件,採納率67.9%,同比增加1.2個百分點。對刑事審判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1.4萬件次,同比大幅上升。刑法修正案(十一)將襲警罪從妨害公務罪中分立後,起訴襲警犯罪6530人。
深化監獄、看守所執法監督。2018年巡迴檢察制度入法後,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組織對10所監獄巡迴檢察,6位大檢察官率巡迴檢察組發現並督促整改獄內涉毒、涉賭等突出問題,推動查處職務犯罪。在山西、吉林、青海、寧夏等20個省區市開展看守所巡迴檢察試點,針對監管執法不規範問題發出檢察建議。落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部署,全面排查1990年以來辦理的1100萬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監督糾正3萬件,查處徇私舞弊“減假暫”犯罪242人。針對收押難、送監難問題,以專項活動督促依法收押收監4.4萬人。加強財產刑執行監督,提出糾正意見4.3萬件,已執行4.4億元。推廣貴州經驗,專項監督剝奪政治權利刑罰執行情況,糾正違法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633人。
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強化精準監督理念,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訴5319件,同比上升6.5%,法院已改判、發回重審、調解及和解撤訴3530件,改變率88.1%,同比增加7.4個百分點;提出再審檢察建議8803件,採納率96.9%,同比增加28.2個百分點。以檢察建議監督糾正民事審判和執行活動中的違法情形9.9萬件,同比大幅上升。北京、河北、福建等地檢察機關針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管理不精細問題,以檢察建議督促及時核減應移出人員。連續三年開展虛假訴訟專項監督初見成效,去年以抗訴或檢察建議糾正“假官司”8816件、起訴虛假訴訟犯罪1135人,同比分別下降12.6%和16.1%。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廣西等11個省區市建立民事訴訟監督案件正卷、副卷一併調閱制度。
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訴245件,同比上升34.6%,法院已改判、發回重審、調解及和解撤訴87件,改變率71.9%,同比增加17個百分點;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22件,採納率55%,同比增加16.6個百分點。以檢察建議監督糾正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中的違法情形3.8萬件,同比大幅上升。聚焦土地非訴執行,專項監督法院未及時受理、不規範執行及行政機關怠于申請強制執行等案件1.6萬件,涉土地面積19萬畝。守護土地資源,須從依法嚴格保護每一畝土地做起。為解決一些行政訴訟案件程式已結但訟爭未解的申訴問題,檢察機關專項監督,制定工作指引、編髮指導性案例,綜合運用公開聽證、檢察建議、司法救助等措施,全年有效化解行政爭議9100件,其中訟爭10年以上的435件。
從嚴追訴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在掃黑除惡“打傘破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2253人,同比上升58.6%。陶革等人涉多起持槍殺人案,致2人死亡2人重傷。案發後,包括主犯在內的3人被輕處緩刑,2人被判有期徒刑卻未予收監,逍遙法外20餘年,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多起嚴重犯罪。遼寧檢察機關對原判提出抗訴、新罪提起公訴,並對12名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偵查、檢察、審判人員立案查辦。
深化檢律良性互動。尊重、支援律師履職,連續兩年會商司法部、全國律協,四級檢察院同步落實。從嚴監督糾正執法司法人員侵犯律師執業權利1770件,同比上升84.8%。全面試點律師網際網路閱卷。與司法部等出臺指導意見,規範檢律交往、離任檢察人員從事律師職業;中國檢察官協會與全國律協倡議構建“親”不逾矩、“清”不遠疏職業共同體。
四、訴源治理,以檢察履職保障高水準安全
司法辦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更深融入社會治理,共築長治久安基石。
以檢察建議推動源頭治理。2018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匯總分析司法數據、典型案例,圍繞校園安全、司法公告送達、金融監管、窨井管理、虛假訴訟、網路整治等向有關部門發出第一至六號檢察建議,省級檢察院同步推進。針對快遞安全問題,2021年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七號檢察建議”,抄送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12個部門,促進形成監管合力。公安部、國家郵政局及時開展專項行動,3個月破獲寄遞毒品案1709件。
積極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適應刑事犯罪結構變化,在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同時,對大多數較輕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從寬處理、少捕慎訴慎押,有利分化犯罪、減少社會對立面。檢察機關積極穩妥推進,全年不批捕38.5萬人、不起訴34.8萬人,比2018年分別上升28.3%和1.5倍;輔以公開聽證、釋法說理、司法救助等促進形成共識,公安機關提出不同意見、提請復議復核下降37.4%,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訴下降11.2%。對決定不起訴的犯罪嫌疑人,應給予行政處罰的,移送主管機關。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對捕後可不繼續羈押的,依法建議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5.6萬人,訴前羈押率從2018年54.9%降至2021年42.7%。山東、浙江等地探索運用電子手環、大數據等科技手段監管,取保候審無一人失聯。
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充分落實。認罪認罰從寬有利化解矛盾、促進和諧、實現社會內生穩定。檢察機關積極主導該用盡用。制定量刑建議指導意見,聽取當事人、律師意見同步錄音錄影,確保認罪認罰自願、合法。去年適用率超過85%;量刑建議採納率超過97%;一審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個百分點,從源頭減少了大量上訴、申訴案件。
讓公益訴訟更實保護公益。立案辦理公益訴訟16.9萬件,其中民事公益訴訟2萬件、行政公益訴訟14.9萬件,比2018年分別上升50%、3.6倍和37.3%。最高人民檢察院、省級檢察院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直接辦理跨地域、影響性案件110件。以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為最佳司法狀態,梯次以磋商、訴前檢察建議促進源頭治理,絕大多數案件在訴前解決了公益損害問題。對檢察建議不能落實的,提起訴訟1.1萬件,99.8%獲裁判支援。發佈典型案例,指導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5554件。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英雄烈士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安全生產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制定修改時,均寫入公益訴訟檢察條款。
五、治檢從嚴,以檢察履職鍛造檢察鐵軍
積極投入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過硬檢察隊伍,提升依法能動履職的能力和水準。
把政治與業務建設融為一體。編寫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檢察履職系列教科書,一體提升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準。推動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訓19.2萬人次,樹立、更新共同司法理念。建設檢察案例庫,收錄案例16.6萬件,類案檢索、參照辦案。
抓實檢察隊伍教育整頓。融合推進教育整頓與檢察系統內巡視,支援紀委監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執紀執法,堅持嚴管就是厚愛,落實“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2800名檢察人員被依紀依法查處,是2020年的2倍,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責任202人。最高人民檢察院4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1人被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整治頑瘴痼疾,排查整改各類問題5.1萬件,推動立行立改、抓源治本。持續抓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檢察人員主動記錄報告有關事項16.2萬件,是2020年的2.4倍。
鞏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持續抓實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檢察人員履職保障等改革舉措強基固本;認真落實法律賦權,公益訴訟檢察、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創新踐行;遵循司法規律,自我加壓推進內設機構系統性調整、專設未成年人檢察機構、實行捕訴一體,全面推開巡迴檢察;強化檢察權運作制約監督,制定修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辦案規則,嚴明檢察官權力清單;變革檢察理念,創制推出“案-件比”司法質效評價標準,兩年來壓減86.4萬個空轉程式、內生案件。鞏固深化改革成果,重在檢察責任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對2018年以來改判糾正的246件刑事錯案啟動追責,“張玉環案”“張志超案”等錯誤關押十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辦,從嚴追責問責511名檢察人員,其中相關檢察院班子成員134人,退休人員122人。
更加注重強基導向。堅持以點帶面、補短強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市級檢察院定點幫扶、靶向施策,梳理出的129個薄弱基層檢察院,已有82個改變面貌、由弱變強。組織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培訓,西部地區檢察機關通過人數同比上升22.5%。檢察業務應用系統2.0上線,網上辦案迭代升級;推廣浙江經驗,深化大數據運用,建設檢察辦案大數據平臺。
在人民監督下,人民檢察努力做到依法能動履職。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深入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最高人民檢察院邀請全國人大代表視察工作、參與公開聽證等檢察活動865人次;認真辦好代表提出的252件書面建議;對照代表審議報告、視察座談時提出的3802條意見建議改進工作;落實代表建議,推廣山東經驗,在16個省區市試點建立銜接機制,將代表建議轉化為公益訴訟檢察建議。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參加全國政協雙週協商座談會,共商未成年人保護;認真辦好69件政協提案;連續4年走訪民主黨派中央,面對面徵得的244條建議全部做實,省級檢察院同步走訪。自覺接受履職制約。對法院宣告無罪的公訴案件逐案閱卷復查,公訴失當的依法追責;對公安機關提請復議復核的案件重新審查,改變原決定313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檢務公開更進一步,常態化發佈典型案例,常態化開展線上線下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活動11.7萬人次。
一年來,各級黨委更加重視檢察工作。省級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均對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作出批示,23個省級黨委已出臺實施意見,為檢察履職提供了強有力領導和支援。
與黨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檢察工作還有不小差距。一是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還需走深做實,檢察理念需持續更新;二是立足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針對性、實效性不夠;三是“四大檢察”發展不協調,法律監督仍有缺位、不足;四是基層基礎工作仍是突出短板,一些檢察政策、工作部署未能落地;五是全面從嚴治檢存在薄弱環節,蒙永山等案件教訓深刻。
2022年工作安排
第一,堅持穩進,切實擔當服務保障高品質發展政治責任。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從嚴從細從實抓好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各項工作,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統籌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更實做好訴源治理。落實反有組織犯罪法,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妥善辦好涉疫案件,助推依法防控。從嚴追訴侵害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犯罪。對國企民企、內資外資、大中小微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予以同等司法保護,全面推開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落實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持續深化智慧財產權綜合司法保護,更好服務數字經濟和創新發展。從嚴懲治非法集資、洗錢等金融犯罪,切實維護金融安全。加強反壟斷、反暴利、反不正當競爭司法,支援和引導資本規範健康發展。加強民生司法保障,服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共護美麗河湖、綠水青山。深化軍地檢察協作,堅定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第二,狠抓落實,切實擔當助推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法治責任。堅持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勇於開展自我監督,推進“四大檢察”一體發展、融合發展。加強監檢銜接,完善配合製約機制,更好服務反腐敗鬥爭大局。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落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更加有效防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經濟糾紛。抓實對監獄、看守所巡迴檢察,積極探索對社區矯正機構巡迴檢察。持續抓好民法典貫徹實施,深化民事行政訴訟精準監督。常態化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探索對履行職責中發現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行為的監督。辦好法定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積極穩妥辦理網路治理、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婦女權益保障等新領域案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貫徹信訪工作條例,鞏固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治理重復信訪成果。大力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促進未成年人保護法律規定落實再落實。完善跨行政區劃法律監督機制。
第三,持續提升,切實擔當實現檢察工作高品質發展檢察責任。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全員培訓,深入學思踐悟,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開展品質建設年活動,提升法律監督能力,以檢察工作高品質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深化全面從嚴治檢,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以嚴管厚愛促檢察人員擔當盡責。深化政治與業務融合培訓,大力培養專業精神、專業能力。再確定一批薄弱基層檢察院,壓茬推進強基固本。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跟進打好健全完善的“補丁”。加強對“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學管理要檢察生產力。實施檢察大數據戰略,賦能新時代法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