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修改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9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修法是在總結推廣上海等4個自貿試驗區有關改革舉措成果基礎上進行的專題修改,對負面清單以外的臺資企業設立變更審批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大幅拓寬臺胞投資領域、降低投資門檻、提升投資便利化水準。
新聞背景:
全國人大常委會9月3日通過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修正案,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9月14日在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將為臺灣投資者創造更加公平、穩定、透明的法律環境。
在發佈會上,有記者問: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修正案,請問這對臺商在大陸投資有什麼樣的影響?另外,今後是否還會進一步來修改投保法及其實施細則?
馬曉光表示,本次修法是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規定的期限和要求進行的專題修改。根據有關規定,對負面清單以外的臺資企業設立變更審批事項改為備案管理,也就是說對臺資企業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這將為臺灣投資者創造更加公平、穩定、透明的法律環境。
馬曉光介紹,屆時,對臺胞在大陸投資來說,一是開放度更高,投資準入領域更廣。凡不涉及負面清單的臺商投資,無須審批,只需經過備案即可完成企業設立變更手續。
二是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備案流程大幅精簡,辦理時限也將大大縮短。隨著改革不斷深入,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還將進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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