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國務院召開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會上發表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等出席。新華社記者 張鐸 攝
記者6日從中央紀委獲悉,為保證《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的正確貫徹和順利實施,增強《廉政準則》的操作性,切實提高《廉政準則》的執行力,中央紀委近期發佈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對《廉政準則》中的相關概念進行了解釋;對違反《廉政準則》規定的8個方面52項禁止性規定如何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予以明確;對於需要採取組織處理等措施的違紀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理方式。
《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廉政準則》的相關要求,內容更加全面,要求更加具體,責任更加明確,監督更加有力,既彰顯了黨中央依靠制度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也體現了我國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
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為《廉政準則》的順利實施提供了重要保障,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的規範和監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據,對於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規範黨員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