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右)、邱義仁。圖片來源:聯合報
中新網9月23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任內的機密“外交”弊案22日偵結,臺特偵組查出陳水扁在任內“出訪”十一次,每次都將“外交部”提供的零用金留下三萬美元,匯到美國給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辦案人員形容扁“出訪”頻繁,是“食髓知味”。
扁11次“出訪” 每次貪污3萬美元
同案被起訴的還包括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兩人在“安亞專案”中詐領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部分旅支在海外賭場兌現。
特偵組以“貪污治罪條例”的侵佔公有財物罪起訴陳水扁,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多了一項重罪,對於即將移審高院的陳水扁而言,能否獲釋再生變數。
據調查,陳水扁在八年任內,共“出訪”十一次,每次都由“外交部”提供零用金,一次是八萬美元,其餘十次都是十萬美元;扁每次都留下三萬美元現鈔,共計侵佔公款三十三萬美元(約台幣一千萬元出頭)。
陳水扁辯稱,他歷次“出訪”,只有一次有零用金,且不可能有剩餘,強調他沒有侵佔“外交部”零用金。
不過,“外交部”相關官員證詞都說,扁每次“出訪”都留下三萬美元,且有親筆簽收的領據;至於給外賓的禮物、饋贈,都由駐外機構先行負責,沒動用陳水扁的零用金。
邱義仁被認定在二零零五年間,利用“國安會秘書長”職務,向“外交部”詐領“安亞項目”經費五十萬美元;當時高英茂從海外打電話回臺,指示“外交部”以異常方式撥款,被認定是幫助犯。
邱義仁親筆簽領的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有十三萬三千美元在美國拉斯韋加斯賭場出現,有二十萬七千美元在其他國家兌現,另有十六萬美元旅支至今尚未兌現。檢方質疑,如真用在機密“外交”,怎麼還會有未兌現的情形?
扁一拿到零用金 珍隔天就匯陳致中
吳淑珍被查出將扁侵佔的“出訪”零用金匯到美國給陳致中, 檢調清查扁家資金髮現,陳致中于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赴美唸書期間,扁家賬房陳鎮慧奉吳淑珍之命,先後匯款二十二次、共二千六百六十萬八千美元,到陳致中在美國的花旗銀行賬戶,其中兩萬兩千元是旅行支票,其餘都是現鈔。
檢方查出,陳致中留學期間扁家並無到銀行兌換外幣紀錄,企業界也沒有以陳致中婚禮禮金名義,送美金到扁家;倒是扁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拿到三萬美元的“出訪”零用金,次日吳淑珍就交同樣金額給陳鎮慧,匯入吳景茂的彰銀外幣賬戶。
後來吳景茂外幣賬戶累計的美金,在陳致中赴美唸書時,成為扁家給陳致中在美就讀的費用,檢方因此認定扁侵佔“出訪”零用金,挪作陳致中在美進修的相關費用。
扁A機密款自家人泄底 從珍媽胞兄證詞抓弊
根據特偵組調查,陳水扁侵佔的三十三萬元美金,前後二十二次,由吳淑珍指示陳鎮慧珍匯了二十九萬六千元美金,給在美國留學的陳致中。扁侵佔“外交”款全案得以突破,主要是馬永成等親信及吳淑珍的母親、胞兄的證詞,才戳穿他們的謊言。
依特偵組檢察官追查結果,扁利用十一次“出訪”機會,侵佔美金三十三萬元的機密“外交”款後,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起,到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止,陳鎮慧奉吳淑珍指示,從官邸攜出美金現鈔到交通銀行(已併入兆豐銀行)營業部,匯往美國花旗銀行的陳致中帳戶,以供當時在美留學的陳致中使用。
對扁侵吞的美金,吳淑珍還向特偵組謊稱,這些美金現鈔,是她父親喪禮,親友送的奠禮的一部分,或是海外親友回臺探望媽媽吳王霞給的紅包。
但吳王霞向特偵組表示,她丈夫過世,既然有兒子,就由兒子操辦,與女兒吳淑珍無關,而且她從不接受親友紅包。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證詞相同,甚至說海外親友探望吳王霞,只送補品不送錢,更未收過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