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佈的《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提出政務誠信建設方面的一個重點是,完善政府績效管理,將各級政府工作報告中為群眾辦實事的踐諾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範圍。這意味著,政府若開“空頭支票”將直接影響政績。
在社會誠信缺失的憂慮中,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已毋庸置疑。政務誠信好壞給社會誠信帶來的示範作用或負面影響,也不難掂量。政府失信則損傷政府的公信力,還成為不良參照,動搖百姓的誠信理念,這已得到社會普遍認同。
這些年來,很多地方政府每年都熱衷推出“十件民生實事”等等,作為政府向群眾的承諾,宣示執政為民的意志。應該說,這種做法有積極意義,起碼說明政府敢於大膽承諾要辦具體事,也讓公眾知道政府要做什麼。由此,社會各界也以能否兌現承諾來判斷政府的能力、政績與誠信。因而,強調政府對提出要辦的實事信守承諾,納入政績考核,無疑抓準了政務誠信的“牛鼻子”。
基於地方官員“主政”一方的濃重現實色彩,一些地方政府“民生實事”的出爐基本是主要官員的旨意。尤其是有的官員履新就“燒火”,尚無充分調研,還未摸到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脈絡,甚至不經人大審議就拋出“十件實事”“百項工程”“千個項目”等宏大計劃。城建方面“高大上”的規劃更是一些官員顯示雄韜偉略、彰顯政績的慣用招數,“只講政績不講經濟”,使得地方財政“寅吃卯糧”形成難以填補的大窟窿。最後,官員幾年就挪位、升遷或出事了,喊聲震天的“實事”“項目”“規劃”等都是畫餅而成百姓笑料。
日常社會生活中政府失信的大小事也並不鮮見。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調研建議和群眾信訪、媒體報道等途徑反映出的一些民生問題,政府方面也不乏爽快答應解決,然而,許多時候往往“風頭”一過就鬆懈下來,或乾脆就扔到一邊不聞不問了。政府官員誇誇其談、言而無信,甚至明擺著為粉飾政績而在某些民生統計數據上造假,使百姓收入“被提高”等等,都是政務誠信的硬傷。
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除了制度化,更有賴於具體規定與辦法細則的完善、落實。就政務誠信建設而言,須建立政府服務承諾制度,明確職能部門須向社會作出服務品質和服務期限的承諾。同時,加大政務資訊公開力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廣東提出明年100%的政務公開資訊實現網上發佈,這點很值得期待。尤為重要的是,對政府和某些官員“放空炮”的失信行為,應有具體的懲戒辦法,即問責要跟上,而非流於文件。
為此,接下來要解決的問題還很多,包括政府績效如何考核,“空頭支票”如何認定,失信又怎樣“影響”其政績,遇到“官方數字”與民間實感相差甚遠的情形如何評價,這些都需有具體規定。在細節設計方面,規定哪些情況之下人大可以對政府一把手或職能部門一把手提出諮詢,存在開“空頭支票”問題怎樣問責甚至革職,將誠信狀況與公務員考核任用掛鉤如何落實,等等,都有待制度措施的配套完善。
[ 責任編輯:王俊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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