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失信人黑名單”打撈丟失的誠信
據新華社對外部微博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二級大法官劉貴祥13日在京表示,失信人黑名單庫建立以來,進入黑名單的“老賴”已有70多萬人。許多人被納入黑名單後主動還款,主動履行率達20%。2015年將在鞏固失信人黑名單的基礎上,整合執行管理系統、案件管理系統。(人民網北京12月13日消息)
俗語有雲,“人無信不立”,誠信乃做人處事根本,但近年來我們社會如食品安全事件、考試舞弊、扶起摔倒的路人卻反被“訛”、乘客用手機軟體打車卻又跑單等等這些讓社會誠信一直備受考驗。
而最高人民法院一份統計數據也顯示:全國法院2008年至2012年執結的被執行人有財產的案件中,有70%以上的被執行人存在逃避、規避甚至暴力抗拒執行的行為,自動履行的不到30%。以上數據說明,誠信問題在現代社會已經不單單涉及道德層面,還與他人生活、工作等密切相關,而僅靠個人道德覺悟,進行自律已經遠遠不夠,誠信社會呼籲建立健全的失信懲戒制度,而失信黑名單制度便是其中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已出臺《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旨在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促使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應該說,最高人民法院建立黑名單制度,使用信用懲戒是非常必要的。誰進入失信黑名單,就讓其個人的信用與其生存空間掛鉤,這也是法治社會的通行做法。
失信人黑名單庫建立以來,進入黑名單的“老賴”已有70多萬人,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人主動還款的達五分之一。而最新消息是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老賴”們在未來或將在禁乘飛機、列車軟臥的基礎上,被要求限乘高鐵,限制動車和輪船的一定等級座位,“老賴”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這充分說明這種將個人信用與其生存空間掛鉤的“失信人黑名單”制度起到了效果,“一處失信,多處受制”這些必將會對失信人行為起到規範作用。
但需說明的是,什麼樣的人才會進入黑名單、如何解除黑名單以及黑名單時限都應該有具體清晰的制度作為保障,而不應存在腐敗尋租空間,另外一個就是具體到操作落實層面,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失信人黑名單”發揮它的懲戒震懾作用;當然,政府也應該加強公民的誠信道德教育,提高全民誠實守信意識,共同建立誠信型社會。 (陳維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