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批准,中央組織部2014年在全國範圍內啟動開展了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因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已有5名擬提拔中管幹部被取消提拔資格,有數十名廳局級、縣處級考察對象被取消提拔資格。實行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其主要目的在於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和管理,以規範權力行為,贏得群眾信任。這是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舉措,對推動幹部廉潔從政、凈化政治生態起著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而要真正發揮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監督效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要襟懷坦蕩,光明磊落,如實填報,從嚴核查。
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僅是反映一個幹部政治紀律強不強的“顯示屏”,是檢驗為政廉不廉的“晴雨錶”,也是考驗一個幹部對組織誠不誠的“試金石”。當一個幹部在填寫個人事項報告表時,就要想到這不僅是向組織報告個人的有關事項,其實也是在向組織報告個人的人品。是如實報告,還是敷衍了事,反映的是不同的品質、不同的德行。
一些幹部在報告個人事項時,總是遮遮掩掩,諱莫如深,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實情,與組織上“躲貓貓”,企圖渾水摸魚、矇混過關,暴露出這些領導幹部誠信觀念的缺失。有的怕這怕那,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願不敢如實報告個人事項。有的掩耳盜鈴,睜眼說瞎話,填表丟三落四,存在不報、遲報、瞞報、謊報等現象。說到底,這些都是一種欺騙組織的行為,是一種不講誠信的品行。“言而無信”是作風不實、品行不正的一個重要表現,必將損害其在群眾中的形象,得不到群眾的支援和信任,也得不到組織的肯定和重任。
君子修身,莫善於誠信。領導幹部在報告個人事項時,要以老老實實的態度、認認真真的精神,有一報一,有二報二,不能猶抱琵琶半遮面,不能留有餘地搞過濾。要通過嚴格認真的抽查核實,把結果與提拔獎懲挂起鉤來,讓守信者得利,使失信者受罰。唯有如此,才能引導幹部不僅樹立廉潔自律的意識,而且培育誠實守信的品質,以講誠信的良好形象贏得群眾和組織的公信。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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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