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兇殺案撫恤金初定為每人26萬

時間:2010-03-26 08:41   來源:新京報

3月24日,福建南平實驗小學教師在學校門口向學生發放小白花。新華社記者 魏培全攝

  25日上午,福建南平市政府召集受害學生家長開會協商撫恤金數額,目前,政府初步提出每位受害學生的撫恤金為26萬多一點,但具體數額還未確定。

  校方責任險賠付引關注

  關於此前家長們一直關注的校方責任險,南平市政府表示保險公司將不予賠付,因此撫恤金數額比最初計劃的提高一些。

  但仍有部分家長對此表示不滿,要求賠付這方面保險費。據記者了解,南平市中小學生校方責任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承保。南平市實驗小學投保的每位學生年保費為4元檔,每生每年賠償限額為25萬元。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校方責任保險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因學校過錯而導致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保險。

  南平市政府解釋說,由於學生是在校園外受傷的,因此未納入理賠範圍。

  家長質疑校門口歸屬學校

  一位學生的家長對此提出質疑,孩子就在校門口的空地上受傷,這塊地方難道不歸屬於學校?

  南平市實驗小學副校長傅金英拒絕對這一質疑做出解釋。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辦公室主任鄭明說:在這次事故中學校是否承擔責任並轉嫁到保險公司,由市政府決定。

  此外,有部分學生購買了包括學生平安險在內的各種商業保險,這些學生家長將得到一定的賠付。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南平分公司辦公室主任陳曉沂說,該公司已準備好保費,經學生家長要求將隨時發放。(記者孔璞)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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