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擁有網際網路技術的壟斷權和制高點,在網際網路誕生之初,美國一直是“網路自由”論調的倡導者。但“9·11”事件讓美國政府遭到當頭棒喝。基地組織之所以能隱蔽、迅速、高效地組織起對美國本土的大規模襲擊,很大程度上是拜網際網路通訊所賜。以後,美國儘管仍繼續鼓吹“自由”,但卻同時加強了對網路的監管。
自水門事件曝光以來,美國社會對政府濫用資訊監控權十分警惕和反感。絕大多數涉及到網際網路監控的提案都曾遭到過杯葛。但事實上,無論是共和黨執政還是民主黨當權,似乎都對民意“充耳不聞”,越是遇到強大的反對聲浪,越顯示出“將網路監管進行到底”的決心。
作為世界第一政治、軍事、經濟和科技大國,美國一直對來自境外的“網際網路入侵”憂心忡忡。今年早些時候,時任美國國家情報總監的丹尼斯?布萊爾警告稱,在過去3年間,政府部門所受到的網際網路襲擊次數增加了4倍;美國五角大樓和各安全情報機構近年來也不斷爆料,宣稱其伺服器或網路系統遭到“網路間諜”或駭客的侵襲、攻擊,而且這些侵襲、攻擊來源複雜,既可能來自恐怖組織,也可能來自其他國家政府;既可能是敵對國家所發起,也可能是友好國家甚至盟國的情報收集行為。有鋻於此,美國在近10年間一直努力構建嚴密而複雜的網路監管體系。
在執行層面,美國多個政府強力部門都“領受”了重任:資訊通訊安全由國土安全部負責;跨國網路監管和網路安全合作由國務院牽頭;軍事領域的網路安全由國防部負責;外來網路安全威脅評估由中央情報局歸管;對網路犯罪的調查和起訴則是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的職責範圍……
不僅如此,在上述大的框架下,美國政府也在為不斷提高網路監管效率而努力。2009年10月,美國成立國土安全部管下的“國家網路安全與通信整合中心”,將聯邦電腦應急反應小組、國家通訊協調中心和國家網路安全中心等幾個網路監管職能部門整合在一起。而在此之前,美國政府又成立“反擊網路駭客指揮部”,讓國防部和國家安全局分擔了原本由國土安全部負責的部分網路監管職能。這一作為美國戰略司令部的分支,負責協調、指揮美國未來的網路戰。電腦安全專家帕洛曾讚其是一項“很壯觀的大計劃”。
要實現對網際網路的有效監管,不但要有牽頭部門、配套法律和相關技術與設備,大量的人力投入也是必不可少的。美國防部長蓋茨去年就向美國政府提出希望獲得足夠撥款,以滿足其每年培訓至少200個網路安全人員的計劃;國土安全部也在去年“叫苦”,意欲大幅“擴軍”。此外,許多網路監管部門還採取措施變相增加人力。如五角大樓就規定,軍人網路活動,其部隊主官有定期監控的義務。
由於技術發達,美國在網路監管方面效果顯著。比如。曾有網民將駐伊美軍日常活動見聞發到境外網站上,但很快他們就收到相關部門的電話警告,不得不在規定時間內刪除全部被認為“泄密”的圖片資訊。儘管如此,美國政府和軍方仍覺得做得不夠。今年6月,參議員利伯曼提出一份提案。根據該提案,當美國政府認為美國安全將因網際網路的開放而受到侵犯時,總統應有權責令網際網路服務商停止提供服務,違者將遭到嚴厲的處罰。不久前更有消息稱,白宮擬推動修改《電信法》,確認聯邦通信委員會對網際網路服務的監管權。
由於網際網路本身的“活躍”屬性和美國社會對公權力膨脹的擔心,“管”與“放”的矛盾一直十分激烈,且將長期爭論下去。但總的來看,執政當局似乎奉行的是“吵歸吵”、“做歸做”的策略,對網際網路的監管措施越來越嚴密,並呈現出“法制化”、“規範化”的特點。(陶短房 作者為知名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