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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七十年人權事業發展成就輝煌(國際論壇)

2019年09月15日 22:02:00來源:人民日報

  新中國開創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新紀元,尤其是改革開放和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人權事業快速前行,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

  國家的獨立和主權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廢除了西方列強強加給中國的不平等條約,肅清帝國主義國家在華特權和勢力,維護了國家主權,捍衛了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

  人民生活水準快速提高,實現了從貧困到溫飽、再到小康的歷史性飛躍。1949年中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49.7元,2018年增加到28228元,名義增長566.6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59.2倍。按照2010年農村貧困標準,1978年末中國農村貧困人口7.7億人,2018年末減少到1660萬人。

  教育事業長足發展。經過70年的努力,中國教育面貌發生根本改變。9年義務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快速普及,高等教育大眾化水準進一步提高。2018年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4.2%,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為88.8%,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48.1%。中國教育規模居世界首位。

  醫療衛生條件明顯改善。70年來,中國建成了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城鄉居民健康水準顯著提高,人民的健康權得到有效保障。2018年中國每人平均預期壽命達到77歲,嬰兒死亡率下降到6.1‰,居民主要健康指標優於世界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準。

  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建立。70年來,中國不斷探索,建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覆蓋人口最多的社會保障體系。到2018年底,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9.42億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達13.44億人。

  人民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權利。新中國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中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基層民主全面實現。基層民主是保障公民直接行使各項民主權利的重要途徑。以城鄉村(居)民自治為核心,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基本建立。在農村地區,村委會普遍實行直接選舉,村民平均參選率超過90%,98%的村制定了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章程;在城市地區,全國已有居民委員會10.6萬個。城鄉居民通過直接選舉村民委員會和居委會成員、民主討論決定本村和本社區重大事務等,充分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法治國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從零開始,構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中國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和人權的法治保障。中國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確保審判權和檢察權獨立公正行使,推進司法公開,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

  新中國人權事業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很重要的一點是因為有正確的人權理念指引。70年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新中國規定了當代中國人權發展的社會主義性質。社會主義成為中國人權發展的主色調。社會主義追求的自由平等理想同人權高度契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人權發展的核心理念。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也是人權發展的主體。中國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始終把人民作為人權發展的主要參與者和促進者,吸引人民群眾自覺投身人權保障事業。人權保障同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是人民群眾重要的利益。黨和政府發展人權事業,加強人權保障,目的就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最高目標。黨的十九大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中國人權發展的目標就是要在解決這個矛盾的基礎上不斷創造美好生活,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70年來,中國黨和政府領導人民,砥礪奮鬥,成功走出了一條符合本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這條道路發源於中國歷史傳統,植根于中國現實國情,借鑒了各國有益經驗,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第一,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相結合。中國政府根據中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堅持人權普遍性原則,主動適應人民的發展要求,始終致力於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地促進人權事業發展進步。第二,堅持把生存權和發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中國始終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致力於消除貧困,實現了人民生活從貧困到溫飽再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推動人權保障事業跨上新臺階。第三,堅持全面協調推進各項權利。中國堅持各項人權相互依賴、不可分割,對各項人權的發展進行統籌協調、均衡推進,切實推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的協同發展,促進個人人權和集體人權的全面進步。第四,全方位提升人權法治化保障水準。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置於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更加突出的位置,將人權保障貫穿于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各個環節。第五,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人權治理體系。中國堅定捍衛以《聯合國憲章》為核心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認真履行已參加的國際人權條約規定的義務,主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開展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加大重視發展中國家關注的經社文權利和發展權等人權,促進各類人權全面發展。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責任編輯:劉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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