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陳雲林今日在北京宣佈,大陸有關方面將進一步為臺灣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將採取三項措施方便臺灣居民入出境。
陳雲林表示,隨著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領域交流的發展,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的臺灣同胞愈益增多,為切實解決臺灣同胞關心的問題,大陸有關方面研究決定,將進一步採取便利臺灣居民入出境的措施。包括:
第一,簡化臺灣居民入出境及在大陸居留手續。對在大陸居留1年以上的臺灣居民,可根據現行規定和本人需要,簽發1至5年居留簽注,臺灣居民憑居留簽注無需再辦理入出境簽注。對短期來大陸的臺灣居民,根據需要簽發1年內多次來往大陸簽注,無需再辦理居留手續。
第二,授權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金門、馬祖、澎湖居民簽發1年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
第三,授權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試行為在大陸丟失證件或證件過期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陳雲林說,近年來,大陸有關方面陸續推出了一系列方便臺灣居民入出境、照顧臺灣學生利益、鼓勵臺灣人才就業的政策措施。如:在大陸投資、經商的臺胞及其配偶、子女和在大陸就讀的臺生,可根據實際需要,憑有關證明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1至5年多次入出境有效證件及簽注;批准福建省公安廳為金門、馬祖、澎湖居民和已在大陸的臺胞簽發5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取消臺生報考大陸高等學校的年齡限制、由各招生學校自定分數線、降低臺灣研究生的學費標準;開放臺灣同胞參加醫師、註冊會計師等十余種執業資格考試。這些措施和政策受到了臺灣同胞的普遍歡迎。(五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