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四部門公佈促進兩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措施

時間:2009-07-11 18:0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長沙7月11日電(記者張勇 蘇曉洲)文化部、教育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相關負責人11日在出席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時,公佈了多項促進兩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措施。

    文化部部長蔡武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大陸文化主管部門正在制定並將適時出臺惠及臺灣演藝界的政策,如鼓勵臺灣業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支援臺灣演藝經紀公司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構等,努力為臺灣業界來大陸從事文化產業提供更好的服務,開創兩岸文化交流合作互利共贏的新局面。

    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教育部決定,參加臺灣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且考試成績達到臺灣一流大學錄取標準(頂標級)的臺灣考生,可直接向大陸高校申請就讀,經學校面試達到錄取標準即可入學。鼓勵、支援兩岸高校通過校際交流合作,實施互換學生計劃,並相互承認學分。

    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在專題研討發言時公佈,允許臺灣有線電視網路服務公司,在福建省提供有線電視設備和相關技術諮詢服務。田進同時表示,大陸主管部門正在著手制定並將適時出臺惠及臺灣電影業的政策,鼓勵臺灣業者經批准在大陸參與合拍影片,建設、改造電影院,發行大陸影片等,以期進一步促進兩岸電影交流與合作。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聞出版總署將把北京、上海、福建、江蘇、浙江作為兩岸出版交流試驗區,支援兩岸業者以版權貿易形式合作出版科學技術類期刊。臺灣業者參加大陸書業活動相關費用與大陸業者一致。鼓勵臺灣企業到大陸相關新聞出版行業的產業園區或基地投資落戶,享受園區或基地優惠政策。對在大陸臺資企業開發併入圍國家重點網路出版工程的精品項目,在表彰、獎勵、宣傳、資助等方面與大陸企業同等對待。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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