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一次臺情普查調研報告

時間:2009-12-16 10:46   來源:SRC-423

  2009年3 -10月,眉山市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以挖掘臺情資源、構建涉臺網路、打造對臺工作平臺為目的的臺情統計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區域負責、個人申報、條塊統計、部門匯總”的原則,由市外僑臺辦牽頭,市級相關部門配合,各區、縣統計上報的方式進行。歷時八個月,歷經宣傳動員、組織實施、統計匯總三個階段,發放各類表格5萬餘份,全面完成了對全市139個市級部門、經濟開發區、市屬企事業單位、駐眉機構和1區5縣131個鄉鎮的調查統計與數據匯總分析。

  此次普查是眉山自成立地區以來首次由市政府組織實施,專門以在眉臺胞、臺屬、臺資企業及其海外親屬、分支機構為特定對象的一次系統化、專業化普查行動,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量大,得到了各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廣大臺胞臺屬和社會公眾的密切配合,完成了預定目標。統計匯總結束後,市臺辦又專門抽調人員對10家在眉臺資企業、20戶在眉臺胞和50戶眉山籍臺屬進行了走訪調查,對全市臺資企業發展情況、臺胞臺屬民間交往動態和我市對臺工作整體趨勢有了深入了解。為做好普查成果利用與轉化,充分發揮現有涉臺資源的橋梁紐帶作用,研究制定對臺工作的對策措施,推動全市各項對臺工作全面、深入、可持續發展,形成本調研報告,供參考。

  一、現有臺情概述

  (一)臺胞、臺屬人員構成情況

  普查結果顯示,截至普查時點2009年8月31日,全市登記在冊的眉山籍在臺人士1029戶,4116人,其中去臺人員686人,眉山籍臺胞3430人,在眉臺屬19894戶,79576人,在眉定居及常住臺胞53人,往返于眉臺兩地的臺胞年均在200人次左右。

各區縣去臺人員、眉山籍臺胞、在眉臺屬三類人員數量分佈情況見下表:

區域

眉山籍在臺人士

在眉臺屬

去臺人員

眉山籍臺胞

東坡區

249

1245

28884

仁壽縣

238

1190

27608

丹棱縣

78

390

9048

青神縣

55

275

6380

彭山縣

52

260

6032

洪雅縣

14

70

1624

全市

686

3430

79576

4116

單位:人

  從地域分佈情況看,眉山籍在臺人士主要出自東坡區和仁壽縣,如下圖:

  眉山市臺胞臺屬區域分佈比重圖

  從臺胞臺屬關係產生的淵源來看,眉山籍在臺人士主要有四類人員:一是1949年解放前後遷移至臺灣的原國民黨官兵,可稱為第一代臺胞;二是第一類人員的二代、三代後裔及其在臺親屬;三是改革開放後因婚姻關係移居到臺灣的眉山人及其在臺親屬;四是原居住于香港、澳門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後因學業、事業、婚姻等各種原因移居到臺灣地區的新增華人或華僑及其在臺親屬。在實際填報數據中,由於很多普查對象僅提交了引起臺胞臺屬關係首次產生時的親屬人員資料,對第二類人員,即第一代臺胞在臺灣的子女情況未填寫詳盡,導致從獲得的數據來看,我市去臺人員及眉山籍臺胞中,第一類人員佔絕大多數,約90%,第二類人員不到10%,第三類、第四類人員所佔比例很小,僅1%左右。但是,由於686名去臺人員僅為普查對象填報的在臺親屬代表,尚未包括其大量在臺子女、孫子女等二代、三代家庭成員,故而應當認為,第一類人員數量在逐漸減少,第二、三、四類人員數量在逐漸增加,其中第二類人員應當佔多數。也是由於上述填報過程中的原因,從年齡來看,登記在冊人員中第一代臺胞大多出生於上世紀30年代前後,至今已是80歲及以上的老人,第二、三、四類人員則正值壯年,大多事業有成,其年齡主要在20-50歲之間。如圖:

眉山籍在臺人士構成比例

  與臺灣地區現有2300萬人口相比,眉山籍在臺人士約佔臺灣地區人口總數的0.178‰,即每萬名臺灣人中有近2個人與眉山存在歷史淵源關係。與全市348萬人口相比,在眉臺屬約佔全市總人口的2.3%,即每1百名眉山人中有超過2個人與臺灣人有親屬關係。

  從居住地看,眉山籍在臺人士常住地除香港、澳門和其他國家以外,在臺灣地區則遍佈全島,並相對集中于臺北、臺南、臺中、高雄等主要城市及其周邊地區。在眉臺屬主要集中在鄉鎮及農村地區,約佔80%,生活在縣城及市境外其他城市的不到20%。文化程度以小學、初高中為主,社會職業以務農和外出打工為主。

  從統計情況看,在眉臺屬與眉山籍在臺人員之間現存三代以內親屬關係主要以兄弟、姊妹、叔侄、姨侄、祖孫關係及其姻親關係為主,1名眉山籍在臺人員對應在眉臺屬大約是3到5戶有20人左右。由此說明,我市在眉臺屬與眉山籍在臺人士之間所存親屬關係仍主要集中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係及其姻親關係以內。

  此次普查還統計到在眉定居及常住臺胞53人,往返于眉臺兩地的臺胞年均在200人次左右。經調查,在眉定居及常住臺胞主要是在眉臺資企業的臺籍管理人員及其家屬,少部分為返鄉定居臺胞。每年往返于眉臺兩地的200名臺胞中超過90%為回鄉探親臺胞,不到10%為來眉經商或商務考察,僅1%左右為來眉旅遊或其他目的。

  (二)在眉臺資企業基本情況

  根據統計,全市現有規模不等的各類臺資企業22家,其中2家尚在建,分別是眉山大潤發購物中心和眉山昌宏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臺資企業總投資約6.5億元人民幣,投資額在3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有7家,其中7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有4家,分別有眉山統一企業有限公司、眉山大潤發購物中心、四川大成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眉山福滿多食品有限公司、眉山昌宏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眉山東坡區大亨魚翅海鮮餐廳。其餘15家主要為臺胞個人投資企業,投資額基本都在500萬元以下。臺資企業的產業主要涉及化工、紡織、飼料、旅遊、通信、五金、建材、餐飲娛樂、休閒美容等行業。2008年全市臺資企業實現總產值約12.5億元人民幣,稅收約5000萬元人民幣。除臺胞個人投資外,臺商集團投資背景主要有臺灣頂新國際集團、統一集團、和桐化學集團、大成集團、潤泰集團等。在眉臺資企業情況見下表。

眉山市臺資企業名錄

項目名稱

註冊日期

總投資

(萬美元)

臺灣

投資方

臺資投入方式

主導產品

產值

銷售額

(人民幣)

利稅

(人民幣)

1

眉山統一企業有限公司

1993

2500

臺灣統一企業

獨資

豬、魚、家禽飼料

7084

6957

 

2

眉山大潤發購物中心

2009

2500

臺灣潤泰集團

獨資

休閒購物

在建

3

四川大成農牧科技有限公司

2008

2000

臺灣大成集團

合資

豬、魚、家禽飼料

 

 

 

5

眉山福滿多食品有限公司

2005

1000

頂新集團

獨資

食品

25000

25000

1037

4

四川金桐精細化工

2001

500

臺灣和桐集團

合資

磺酸

28950

58500

358

6

眉山昌宏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9

500

臺胞王鴻泰等8人

獨資

農產品

在建

7

眉山東坡區大亨魚翅、海鮮餐廳

1995

500

臺灣穩城余有限公司

獨資

中餐、海鮮

1200

1176

74.67

8

華西混凝土外加劑

1998

222

啟欣集團

獨資

混凝土外加劑

 

 

 

9

四川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2002

80

臺胞翁國雄

合資

通信設備

 

 

 

10

眉山鑫發建材有限公司

1993

71

臺胞曾再發

獨資

生產銷售頁巖磚

390

380

18

11

誼園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1992

52

臺胞曾再發

獨資

園林設計、花卉生產銷售

 

 

 

12

眉山牧昱養殖有限公司

2006

70

臺胞林蒼海

獨資

飼養母豬、仔豬、成豬及豬銷售

350

270

 

13

眉山牧昱休閒山莊

2006

25

臺胞林蒼海

獨資

餐飲、茶樓、棋牌

10

10

1

14

彭山金龍公司

2001

36

臺胞翟平洋

獨資

娛樂行業

 

100

10

15

眉山優利康通信電子有限公司

1993

30

臺灣歐蒂康股份公司

合資

光連接器、光纖

200

190

46

16

四川美敦油墨有限公司

2003

22

臺胞李德偉

獨資

化工產品

 

 

 

17

眉山協興紡織有限公司

2001

17

臺灣信利寢具有限公司

合資

化纖絲

87

84

2.55

18

魅力38養身館

2004

12

謝侑霖

獨資

美容、養身、茶樓

 

60

1

19

聖多利(湖北)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2003

6

呂偉

獨資

銷售農藥、有機肥料

200

180

1.5

20

眉山茂豐五金塑膠有限公司

2006

 

臺胞陳金定

獨資

其他未列明的製造業

21

眉山瑞華五金塑膠有限公司

2006

 

臺胞郭瑞欽

獨資

其他未列明的製造業

22

臺北餐館

2009

 

臺胞邱明賢

獨資

 

  從臺資企業落戶眉山的時間來看,最早于1992年臺胞曾再發在眉山投資開辦誼園園林綠化有限公司開始,18年間有12個年頭每年都有臺資企業落戶,臺資企業入駐眉山的最高峰時段集中在2006年,落戶了4家。投資額在3500萬元以上的7家臺企除眉山統一企業有限公司落戶于1993年,東坡區大亨餐廳落戶于1995年外,其餘5家均為2001年眉山建市後落戶。如圖:

眉山市臺資企業發展速度表

  從臺資企業落戶眉山的區域來看,落戶東坡區的臺資企業最多,有12家,佔全市臺資企業總量的54%,其次是彭山縣5家,佔23%,洪雅和仁壽各2家,各佔9%,青神縣1家,佔5%,丹棱縣至今未有一家臺資企業。如表:

眉山市臺資企業分佈情況表

東坡區

12

仁壽

2

彭山

5

青神

1

洪雅

2

丹棱

0

全市

22

 

             各區縣臺資企業數量比重圖

 

  二、現有臺情資源特點

  (一)眉臺兩地親屬關係以三代以內為主,親情、鄉情濃厚。

  如前所述,此次普查統計上來的686名眉山籍去臺人員年齡基本在80歲上下,與國內現存最高代親屬間主要以兄弟、姊妹或父子、母女、叔侄、姨侄關係為主,血緣關係較為緊密,對應國內親屬家庭大多在3-4戶以上,加上姻係親屬,後代數量龐大,同宗同祖意識強烈,相互間仍然保持著較為濃厚的親情關係。此外,很多去臺人員離開眉山後已是多年未返鄉,思鄉之情、桑梓之念迫切,既希望利用各種機會回家鄉走一走、看一看,又十分關心從各種渠道了解家鄉的發展變化。

  (二)眉臺兩地民間交往活躍度不夠,人員往來偏低。

  目前,臺胞往來眉臺兩地保持在年均200人次左右,佔此次普查到的眉山籍在臺人士總數的4.8%,佔臺灣地區總人口的萬分之0.86,與在眉臺屬間的比例為1:398。由於來眉臺胞中只有不到10%為來眉經商或商務考察,僅1%左右為來眉旅遊或其他目的,因此,假設200名來眉臺胞均為來眉探親,每次每戶4人,則有50戶在臺家庭來眉,佔眉山籍在臺家庭總戶數的4.8%,與在眉臺屬總戶數的比例為1:398。由此說明,國內臺屬家庭每年每398戶才迎來1戶在臺親屬回鄉,有397戶臺屬家庭與其在臺親屬當年沒有見面,可見眉臺兩地臺胞臺屬間交往活躍程度不高。

  (三)眉臺兩地民間交往方式單一,交流手段匱乏。

  在普查階段後期,筆者通過走訪調查發現,1949年兩岸隔絕後,眉臺兩地親屬間直到1979年大陸郵電部正式開辦寄臺灣郵件後才得以通過信件郵寄方式進行聯繫,但需經過香港等第三地轉寄,既費時又費錢,兩岸通郵在經歷了從單向通郵到雙向非正式通郵,到間接通郵,再到2008年11月4日簽訂《海峽兩岸通郵協議》,才終於實現了全面、直接、雙向通郵。至此,互寄家書成為眉臺兩地親屬間相互聯繫的主要渠道。然而,眉臺兩地親屬雖然在通過郵寄家書進行聯繫聯絡方面已無障礙,但由於長期以來在交往途徑上受到的人為隔絕與阻滯,部分在眉臺屬已經丟失了其在臺親人的聯絡地址,個別甚至不知其健在與否,再加上許多上一輩老人普遍是文盲或小學階段文化水準,其兒孫一代又與上一代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代溝,兩地書信往來反而有日漸減少的趨勢。與此同時,網路、電子郵件等現代傳播手段雖然正成為現代社會交往主流手段,但農村地區由於經濟條件和網路普及有限,大量生活在農村的在眉臺屬難以充分借助這一新手段與在臺家屬建立聯繫,導致眉臺兩地間民間交流方式普遍單一,交流手段匱乏。

  另外,從來眉目的來看,臺胞赴眉旅遊、觀光、商務考察或參加我市各類重大活動的人數極其有限,說明我市在吸引臺胞來眉的手段上尚有待創新。

  (四)臺資企業發展不佳,尚未形成集聚效應和規模效益。

  截至2009年,臺資企業來眉發展已有18年的歷史。1997年眉山建地區以前僅有臺資企業5家,且全都在原眉山縣。1997年後,12年間有17家臺企落戶眉山。目前,除在建的2家(大潤發、昌宏)外,僅有3家投資額在500萬美元以上企業(大成、福滿多、金桐),這3家的主導產品分別是飼料、方便食品和磺酸,另有1家(華西混凝土外加劑廠)已被德國巴斯夫集團收購,其餘11家大多為臺胞以個人名義投資。總體而言,在眉臺企投資領域過於分散,沒有形成集聚效應,一定程度上缺乏規模以上的大企業和品牌企業入駐,現有臺企在我市確立的八大優勢產業中所佔份額偏低。

  三、對策建議

  (一)立足親情、鄉情、友情,激活眉臺兩地民間交往。

  立足於眉臺兩地親屬間仍然保持著較為緊密的代係關係這一現狀,鼓勵在眉臺屬多向其在臺親人寫家書,寄家信,加強彼此間聯繫,要多向臺胞反映家鄉變化面貌,吸引臺胞更加關注眉山,鼓勵他們常回家看看。如當前兩岸開放旅遊業後,針對臺胞臺屬相對集中地區,可組織兩地親友團相互開展探親、祭祖、旅遊、觀光等。

  (二)搭建各類活動平臺,創新眉臺兩地交流手段。

  深入挖掘對臺交流各類資源,整合多種渠道和手段,吸引和邀請臺胞、臺屬參加市、區縣舉辦的各類社會化大型活動,支援和鼓勵各類涉臺民間團體開展活動,豐富眉臺兩地交流的形式與內容。如彭山縣彭氏宗親會曾在今年成果舉辦了彭氏後裔赴彭祖山祭祖活動,邀請到了多名在臺彭氏後裔參加。今後舉辦的各類活動,如三蘇國際文化節、彭山縣長壽文化節等都可以邀請臺胞參加。兩地間還可舉辦中小學生書畫、作文比賽等,加強青少年教育與往來。

  (三)大力開展走出去戰略,加強入島交流與宣傳。

  加強我市赴臺團組的入島交流工作,精心籌劃組織經貿、農業、教育、衛生、科技、文化等各界別團組赴臺灣地區開展活動,同當地對口單位和部門建立聯繫,廣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探索建立眉臺兩地互動合作機制。赴臺團組在臺期間可適當拜訪當地眉山籍在臺人士,強化宣傳與溝通。

  (四)加大對臺招商引資,優化臺資企業發展環境。

  在現有招商引資政策環境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針對臺資入眉的優惠條件,分析我市承接臺資內移、產業轉移的優勢所在,大力開展園區招商、項目招商等。同時要進一步貫徹落實《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我省實施辦法,優化臺資企業發展環境,實現臺資企業做大做強。(撰稿人:眉山市臺辦副科長何玲瓏)

編輯: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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