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于1997年7月經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商務部(原外經貿部)、農業部批准正式成立。
福州地處閩江下游,背山臨海,耕地肥沃,河網密布,林木茂盛。福州海域遼闊,海岸線長達1137公里,佔全省三分之一,水質良好,是祖國大陸重點漁區之一。福州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以優高農業為重點,包括水產、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花卉、林竹七大產業,建設六個區(南亞熱帶“優高”農業合作區、山區綜合農業合作試驗區、城郊農業觀光合作區、沿海漁區合作區、海島綜合開發合作區、綠色食品生產合作區)和一個加工行銷資訊中心。
福州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成立以來,當地各級政府和實驗區管理機構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在審批辦證、通關驗收、投資領域、投資形式、用地方式、產業扶持、稅收減免等方面為投資試驗區的臺商提供法律保障和優惠政策,建立完善項目基建聯合審批,聯合年檢、口岸聯檢、統一收費、統一受理投訴、重大項目領導聯繫服務、“一條龍服務”、“中國電子口岸”等規範化服務制度,為臺胞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社會服務體系,促進閩臺農業交流與合作的不斷發展。
截止2004年11月,試驗區累計引進臺資農業合作項目382項,合同利用臺資3.76億美金,實際到資2.8億美金。
福州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將一如既往地為臺灣同胞提供創業的樂園和優質的服務。
(來源:國臺辦網站)
編輯:越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