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上海7月18日電 (記者張玫、王凡凡)福建省有關部門18日在上海展覽中心舉行了“建設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新聞發佈會”,宣佈國務院臺辦、商務部、農業部已正式批准該省在原有福州、漳州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基礎上,建設覆蓋全省的“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
根據相關規劃,“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建設目標是:建成“四大基地”,即臺灣農產品輸入的區域物流集散基地、臺灣農業外移的吸納基地、臺灣農民再創業基地和農產品加工出口基地;構築“三大平臺”,即兩岸人員、科技、資訊交流的平臺,現代農業生產要素引進消化的平臺和探索農業改革與發展機制創新的平臺;提高“三項能力”,即整合優勢資源、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聯手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區域農產品市場競爭能力,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發揮“三大作用”,即試驗區的窗口作用、示範作用和輻射作用。
圍繞上述目標,試驗區還將建設“三條特色產業合作帶”,即閩臺高優農業產業合作帶、閩臺藍色產業合作帶和閩臺綠色產業合作帶;建設“八個示範區”,即臺灣農民創業園區、現代園藝業合作示範區、現代畜牧業合作示範區、現代林業合作示範區、現代漁業合作示範區、農產品加工合作示範區、休閒農業合作示範區和水利合作示範區;建設“五個中心”,即海峽兩岸(福建)農產品物流集散中心、閩臺農業科教資訊交流合作中心、海峽兩岸(福建)農產品檢驗檢測中心、海峽兩岸(福建)農業防災減災預警中心、閩臺種苗研發與繁育中心;構建“一個載體”,即加強展會載體建設,如舉辦“海峽兩岸花卉博覽會”等。
農業合作試驗區建設目標
四大基地 |
臺灣農產品輸入的區域物流集散基地 |
臺灣農業外移的吸納基地 |
臺灣農民再創業基地 |
農產品加工出口基地 |
三大平臺 |
兩岸人員、科技、資訊交流的平臺 |
現代農業生產要素引進消化的平臺 |
探索農業改革與發展機制創新的平臺 |
三項能力 |
整合優勢資源、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
聯手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區域農產品市場競爭能力 |
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
三大作用 |
試驗區的窗口作用 |
示範作用 |
輻射作用 |
三條產業帶 |
閩臺高優農業產業合作帶 |
閩臺藍色產業合作帶 |
閩臺綠色產業合作帶 |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5年07月19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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