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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作為兩岸經濟合作的框架協議,雖然尚需多步後續協商才能達成完整意義的兩岸貿易、投資自由化,但其確立了兩岸經濟深化合作的方向,並就早期收穫、後續協商制定了具體的時程安排,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經由ECFA後續協商的循序推進,兩岸經貿交流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將漸進消除,為兩岸經貿資源優化整合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如果說ECFA的實質意義在於消除兩岸經貿壁壘、營造兩岸資源整合的市場化環境,那麼,大陸“十二五”規劃期作為大陸經濟轉型發展關鍵期,低碳經濟、服務經濟、民生經濟、現代農業經濟、現代製造業經濟、創意經濟將獲得大發展,從而為兩岸產經合作提供新機遇。
“十二五”規劃不但客觀上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且主觀上也把兩岸經濟合作納入其中。中共中央關於“十二五”的規劃《建議》強調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鞏固兩岸關係發展基礎,推進兩岸交往機制化進程,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促進雙向投資,加強新興產業、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合作”、“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在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試作用”,表明中共中央把貫徹落實ECFA框架協議、推進兩岸經濟深化合作、支援海西對臺合作先行先試作為“十二五”規劃的施政重點。於此,臺灣產官學研各界反響強烈,普遍認為“十二五”蘊含的巨大機遇,將為進一步加強兩岸經濟合作、促進臺灣經濟發展及臺胞在大陸發展提供良好環境和廣闊空間。島內熱議“十二五”,並積極研擬參與“十二五”建設。
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利好環境,“十二五”蘊含的巨大商機與ECFA的制度性保障,“十二五”規劃期兩岸經濟合作將邁入新階段,出現新變化新特徵。
其一,大陸臺資企業的產業佈局和區域佈局將大為拓展。十二五規劃啟動大陸經濟結構性調整,除傳統產業資訊化外,主要著重培育七大新興戰略性產業、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民生性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等基礎性產業,臺資企業對這些領域產業的積極參與將成為兩岸產業合作的新成長點,從而大為拓展兩岸產業合作領域,形成由傳統產業、食品到科技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產業,乃至基建、服務產業等寬領域分佈,改變以往集中在製造產業的特點。
“十二五”時期將實施以多點域開發為特徵的區域發展總體戰略,臺資產業將呈現東、中、西部遍地開花同時將配合所在區域特色經濟開發而形成特色產業集群的地域分佈格局,從而逐漸改變以往偏居東南沿海地區的佈局態勢。
其二,兩岸產業分工模式將轉型重構。十二五”規劃的焦點之一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一方面要依託加速城鎮化及區域發展擴大內需,大幅降低出口依賴,由此將推動大陸從出口導向轉向注重內需市場。這種轉向將改變以往大陸臺商以加工出口為導向的經營模式,而是轉型開拓大陸內需市場,通過兩岸研發合作,共同定制標準、共創品牌,使兩岸在全球產業鏈中的位階得以提升,不再集中在加工製造的低端,而向研發設計和行銷服務的高端發展,以往的“臺灣接單——大陸生產——銷往歐美市場”的兩岸分工模式將隨之發生改變。在此進程中,臺資企業的經營模式也將發生變化,轉向大陸市場需要行銷網路的建設,積極與大陸本土企業(通路商)謀求合作,將可提高效率,因此合資、兼併等策略聯盟模式得到發展。另一方面要發展高附加價值產業、力推低碳經濟,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產業。換言之,“十二五”規劃將對污染性高如化工產業的臺資企業和依靠廉價勞動力資源的產業代工產業(如鴻海集團)產生挑戰,臺資企業也必須隨著大陸產業結構提升實施跟進轉型,才可以提升獲利空間,繁榮發展。
此外,隨著兩岸經貿壁壘的消除,陸資赴臺投資也將獲得規模擴張和層次升級,臺資企業的兩岸佈局更加具有彈性。
其三,大陸臺資企業將迎來新一輪黃金髮展期。 “十二五”規劃期兩岸經濟合作的大環境空前利好,合作空間廣闊,加之兩岸簽署了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隨著早期收穫和後續協商的落實和推動,兩岸之間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消除,臺商大陸營運的成本大為降低,效率大為提高。而且大陸內需市場的漸進拓展,將保障臺資企業少受海外市場波動的影響。可以說,“十二五”時期,兩岸經濟合作迎來黃金髮展期,受惠于這一良好機遇,大陸臺資企業也將迎來新一輪黃金髮展期。
其四,兩岸企業聯盟進軍國際市場將成新潮。隨著陸資入臺和大陸企業外向投資的發展,兩岸企業聯合拓展全球市場將成為新趨勢。如陸資入臺後,與臺灣本土企業結成策略聯盟合力拓展全球市場;而大陸臺商也可整合大陸本土企業行銷國際市場,或協助大陸企業赴外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