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識”成為“總統大選”的焦點,許多企業家更直接站出來支援“九二共識”,他們除了希望兩岸能有一個穩定的關係外,更重要也更實質的是希望兩岸簽署的經濟合作協議(ECFA)能有更進一步的發展。臺灣《經濟日報》今日刊載社論表示,如今選舉的激情已過,相關部門應該重視並回應企業界對ECFA的企盼,儘速與對岸展開ECFA的後續協商。
基本上,ECFA後續協商有四項,包括商品貿易自由化協議、服務業貿易自由化協議、投資協議與經濟合作協議,怎麼談及如何談得下去,則各有取捨。在商品貿易方面,為符合商品降稅的普遍性原則,兩岸商品應全面進入協商,所有商品項目的降稅幅度與時程應一次談完,而且降稅的幅度應該要大,但可以拉長部分產品的降稅時程;尤其是一些臺灣較弱勢的產業,過早開放這類產業的商品來臺,對島內的生產與就業會造成很大影響,因而對於敏感性商品可先談降稅原則,但放緩降稅的速度。這種作法主要是讓臺灣業界知道未來兩岸商品貿易降稅的時程,而得以及早因應。
此外,由於馬英九曾承諾任內不會擴大開放大陸農產品赴臺,因而應在協商時爭取彼岸延後協商農產品的認同及支援,待民眾對開放大陸農產品來臺有更多共識後再議。
社論指出,在服務業貿易方面,由於近年大陸內需市場快速成長,臺商服務業進入大陸的需求很大,協商有加速必要,但因服務業項目很廣,本身限制多,推展服務業相互開放市場的協商並不容易。在此情況下,不妨考慮先從大陸與香港簽署CEPA的內容,就其中大陸對港開放服務業的部分,爭取參照辦理。至於其他服務業,亦可如同CEPA一般,未來每年進行後續的協商與補篇。
至於投資協議,則須分成投資擴張與投資保障兩個層面來談。其中,經濟主管部門已宣佈近期將大幅開放陸資赴臺範圍,製造業開放幅度將涵括90%的商品,服務業開放則擴及50%的項目,目的即在促進投資擴張。除此之外,當局亦將面臨是否開放大陸企業赴臺投資的問題,應速研究因應,推展兩岸產業的合作與分工。
還有臺商關心的投資保障協議,目前當局規劃在今年上半年可能舉行的第八次兩會領導人商談中簽署,但有關第三地仲裁的爭議仍待協商,期望能在雙方善意下找到一個最妥適的解決方案。
在經濟合作上,由於目前兩岸投資仍以臺商赴大陸投資為主,以致每每談及產業合作時,也多偏重於如何讓臺商到大陸去投資設廠。現在,臺灣將大幅開放陸資赴臺投資,當局應可利用兩岸產業合作的機會,主動邀請大陸企業或臺資企業到臺灣投資,同時在兩岸之間進行產業的整合與分工,讓兩岸進行更深化的產業合作。
至於合作產業的選擇,當局應可考慮選擇雙方有意發展的新興產業,因為符合雙方需要,而且是新興產業,沒有既定框架約束,合作的空間比較大,成功的機率也會比較高。臺灣有所謂的六大新興產業與四大智慧型產業,大陸則有七大戰略性產業,兩者有交集的產業包括生技產業、綠色能源、電動汽車與雲端運算等,都是值得雙方探索的領域。
除了上述四項後續協商,貨幣清算機制與租稅協議是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非常重要的一步,兩岸也應儘速納入協商議程,不負企業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