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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政策資金助海西發展

  時間: 2010-04-30 10:26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電 據福建省發改委消息,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關於福建省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範圍有關問題的復函》,明確在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投資時,將福建省20個原中央蘇區縣納入參照執行西部地區政策、32個革命老區縣納入參照執行中部地區政策。這是國家發改委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支援福建加快建設海西《意見》的具體行動。

  去年5月,國務院出臺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意見》後,國家發改委快速行動,在安排2009年資金時就落實了相關政策,僅在社會事業方面,就支援福建省中央蘇區和老區農村初中校改造工程6000萬元,共扶持42所學校新建校舍面積64300平方米。今年還將繼續安排專項支援資金。

  按照國務院《意見》的要求,目前,國家發改委正抓緊編制《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規劃將強調福建省作為海西建設主體的重要作用,統籌安排生產力佈局,特別將體現賦予福建先行先試特殊政策的內容;爭取把海峽西岸地區作為全國主體功能區的重點開發區域。

 
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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