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創新 金融先行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七個方面工作中,“創新體制機制,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對外開放的先行作用”寓意最深。福建江夏學院金融學教授柯原認為,根據新近簽署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西經濟區“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將極有可能來自金融領域,這既符合兩岸產業合作的需要,也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必然之路。
柯原認為,根據《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有關內容,兩岸金融領域的合作有望在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全面展開。兩岸金融機構的準入及開展業務等事宜極有可能在海西經濟區先行試點,此後再向全國推行。
在資本市場層面,柯原建議以產業基金以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兩岸資本市場合作先行的突破口,並制定兩岸資本市場先行的總體目標、步驟以及相應的對策。
柯原認為,閩臺資本市場合作先行先試應當兩條腿走路,產業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並行發展。以政府為主導發展福建省與臺灣地區合作的產業基金,其投資方向可以是兩岸準備在主機板市場上市的企業。同時大力發展福建省與臺灣地區民間合作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並將現有的海西聯合產權交易市場適時擴大為海峽聯合產權交易市場,為兩岸合作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拓寬推出渠道。
柯原認為,兩岸資本市場合作先行先試的總體目標為:以設立海峽產業基金、大力發展兩岸民間合作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善三板交易市場與福建產權交易中心的無縫對接為突破口,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
對臺新政策的試驗區
一些新的對臺開放政策可能在海西區先一步試行。這些可能的政策包括:臺商及其企業在大陸經營獲得更進一步的國民待遇;兩岸金融合作和交流在海西區域內先行嘗試。
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所李保明教授表示,現在海西經濟區內不缺乏產業園區載體,比如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兩岸農業試驗園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區等都已在海西經濟區內成立。我想可能比照國家對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的支援,即不直接給予財政、稅收或者其他方面的政策優惠,但是允許海西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先行先試,大膽創新提出改革措施,然後轉化為政策向中央申請,中央政府再對其進行確認。”李保明認為,直接給予地方政策支援已經不符合國家總體戰略發展規劃,也不利於區域協調發展。
其中有關海西的經濟、社會發展措施可以自己推動,而一些新的尤其是對臺的開放政策可能在海西區先一步試行。
李保明認為這些可能的政策包括:臺商及其企業在大陸經營獲得更進一步的國民待遇;兩岸金融合作和交流在海西區域內先行嘗試。
“海西經濟區可能做出一些政策突破。臺商在內地經商所遇到的一些社會問題比如,社保、醫療和加入一些社會團體等或將鬆動放開;另外,之前臺商在內地開辦企業需以外資企業身份進行工商註冊登記,不能註冊開辦個人獨資企業,這些都有可能在海西經濟區內獲得特許待遇。”李保明說。
上月26日,兩岸兩會(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金融合作協議、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協議並就大陸資金進入島內投資達成共識,這被視為兩岸支援海西經濟區發展的前期鋪墊。
李保明說,金融合作也是兩岸關注的焦點。目前《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已經簽署,下一步將是兩岸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間進一步商談,而商談完成後兩岸金融監管備忘錄(MOU)也有望近期簽署,如果爭取將兩岸金融業的試點放在海西的話,臺灣銀行業、保險業甚至證券行業都有可能率先登陸,這也是海西發展的重要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