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

  時間:2006-07-17 16:40    來源: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是外國政府為支援本國產品出口而向我國政府提供優惠貸款,該貸款由華夏銀行轉貸,主要用於為國內企業引進技術、設備等。

   用 途
  
為國內企業引進技術、設備等提供資金支援。


   特點及優勢
   條件比較優惠。主要表現在
  利率低。政府貸款利率一般比相同期限的商業貸款利率低得多。政府貸款還可以是無息貸款,只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期限比較長。政府貸款是中長期貸款,期限從10年到20年甚至以上,其中還有比較長的寬限期--5至10年(只付息,不還本),有比較高的贈與成份,具有雙邊援助性質。
   必須和項目結合起來,即是一種項目貸款。貸款金額以用於國外採購部分為限。
   國內外審批手續比較嚴密、複雜,一般須一年。
   一般有限制採購的條件。一般來說,所獲貸款只限于採購貸款國生產的貨物,目的是帶動貸款國產品的出口。
   政治色彩較濃,一般受借貸兩國政治、外交關係的制約,同時也受貸款國外貿、財政、就業等政策的影響。

   細分種類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款包括三類:第一類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或中央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經審查同意承擔償還責任並作為借款人的項目;第二類是指項目單位作為國內借款人,並承擔償還責任,省級財政部門經審查同意提供還款擔保的項目;第三類是指項目單位作為國內借款人,並承擔償還責任,轉貸銀行作為最終還款人的項目。

   幣種和期限
  外幣。期限不一,通常在10-20年左右。

   價 格
  按貸款餘額計收轉貸費。
   其中對一類項目
  金額在1000萬美元以下的,收取0.25%,金額在1000-5000萬美元的,收取0.2%;金額在5000萬美元以上的,收取0.15%;
   對於二類項目
  金額在1000萬美元以下的,收到0.3%;金額在1000-5000萬美元的,收到0.25%,在5000萬美元以上的,收取0.2%;
   三類項目不超過2%。

   服務渠道及網路
  華夏銀行總行營業部中間業務處

   客戶流程
   一、二類項目
  1.項目獲國家計委等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2.財政部委託華夏銀行轉貸的委託文件;
  3.客戶向華夏銀行提交籌資委託書;
  4.華夏銀行評估批准項目;
  5.華夏銀行與客戶簽署轉貸協議;
  6.客戶在華夏銀行開設項目資金專用帳戶和還款帳戶。
   三類項目
  1.項目獲國家、地方有關政府批准;
  2.項目符合貸款提供國和我國的有關規定的證明文件;
  3.客戶向華夏銀行提供"轉貸申請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
  4.華夏銀行評估批准項目;
  5.華夏銀行向貸款提供國及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申報項目並獲取同意文件;
  6.華夏銀行與客戶簽訂"借款協議"與有關法律文件;
  7.客戶在華夏銀行開設"監管帳戶"及還款帳戶。

 

來源:華夏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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