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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團貸款

  時間:2006-07-17 16:27    來源:     
 
 

        銀團貸款是指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基於相同的貸款條件,採用同一貸款協議,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適用範圍
  符合《貸款通則》規定的,在中國境內註冊成立的法人或銀行認可的其他經濟組織
   業務優點
  充分發揮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為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和重大項目服務,促進企業集團壯大和規模經濟的發展,分散和防範貸款風險。

   細分種類
   銀團貸款的方式有兩種
  直接銀團貸款:由銀團各成員行委託代理行向借款人發放、收回和統一管理貸款。國際銀團貸款以直接銀團貸款方式為主。
  間接銀團貸款:由牽頭行直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然後再由牽頭行將參加貸款權(即貸款份額)分別轉售給其他銀行,全部的貸款管理、放款及收款由牽頭行負責。
  
   幣種與期限
  分為人民幣銀團貸款和外幣銀團貸款;銀團貸款期限比較靈活,短則3-5年,長則可達10-20年,通常為7-10年。在銀團貸款的整個貸款期限內,又可分為3個階段,即提款期、寬限期和還款期,借款人可合理確定自己的貸款期限。

   價 格
  貸款價格由利息和費用兩部分組成;

   貸款利率主要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
   固定利率 是借貸雙方商定選用的一個利率,一般在簽訂貸款協議時就固定下來,在整個貸款期限內不變。固定利率如何確定一般要由借貸雙方談判而定。
   浮動利率 浮動利率是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為基本利率,再加上一定的利差作為銀團貸款的風險費用。LIBOR有一個月、三個月和六個月之分,絕大多數銀團貸款均使用6個月浮動的LIBOR作為基本利率。
    費 用 在國際銀團貸款中,借款人除了支付貸款利息以外,還要承擔一些費用,如承諾費、管理費、代理費、安排費及雜費等等。
    承諾費 也稱為承擔費。借款人在用款期間,對已用金額要支付利息;而對未提用部分,因為銀行要準備出一定的資金以備借款人的提款,所以借款人應按未提貸款金額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作為對貸款人因承擔貸款責任而受利息損失的補償。承諾費通常按未提款金額的0.125%-0.5%計收。
    管理費 此項費用是借款人向組織銀團的牽頭行支付的。由於牽頭行負責組織銀團、起草文件、與借款人談判等,所以要額外收取一筆貸款管理費,作為提供附加服務的補償,此項費用一般在0.25%-0.5%之間,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該費用通常在簽訂貸款協議後的30天內支付。
    參加費 參加費按出貸份額在各參加行中按比例分配,參加費一般為0.25%。參加貸款金額較大的銀行的管理費和參加費可稍高於參加貸款較少的銀行。
    代理費 是借款人向代理行支付的報酬,作為對代理行在整個貸款期間管理貸款、計算利息、調撥款項等工作的補償。代理費的收費標準一般在0.25%-0.5%之間,具體根據代理行的工作量大小確定。
    雜 費 是借款人向牽頭行支付的費用,用於其在組織銀團、安排簽字儀式等工作期間所作的支出,如通訊費、印刷費、律師費等。

   服務渠道
  1、客戶諮詢產品資訊的途徑:華夏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的銀團貸款受理和經辦部門,華夏銀行網站等。
  2、開辦此項產品的最基本機構:經授權同意開辦此業務的華夏銀行所屬各級分支機構。

   操作流程
   銀團貸款的申請人依據項目的情況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貸款申請書的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項目名稱、項目情況、貸款金額、貸款幣種、貸款用途、貸款期限、提款期限、還款計劃、還款來源等。
   借款人應提供以下資料
  (1)借款人及其中方股東、擔保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除外)的政府批文和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蓋章證實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以及外方股東或擔保人的商業登記證,以及董事會成員、正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等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簽字樣本和履歷;
  (2)政府部門批准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概預算等資料以及批准文件;
  (3)借款人註冊資本繳納的驗資報告或證明;
  (4)借款人公司章程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內聯企業的合資或合作合同;
  (5)購買設備、技術的商務合同或其他有關的合同;
  (6)項目工程建設合同以及承建商的有關資料;
  (7)借款人以及股東、擔保人近3年的財務報表及其相關資料;
  (8)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制企業、內聯企業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關於借款的決議;
  (9)原材料、輔料、燃料等供應合同;
  (10)項目產品的銷售合同或意向書,政府部門關於內銷或代替進口的批准文件;
  (11)項目所需水、電供應指標以及供應合同;
  (12)政府計劃部門年終項目審查規模,如果借款人的借款用於國外項目,還須外債規模的文件和國家外匯主管機關同意借外債的文件;
  (13)工商、稅務、環保、海關等部門關於項目的批件;
  (14)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明文件以及其清單和股價報告;
  (15)銀行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及其提供的文件資料,由銀行起草貸款的基本條件,內容包括:借款人、擔保人、貸款額度、貸款用途、可提款期、貸款期限、提款利率、先決條件、還款、法律顧問、有關費用等。
   借款人就貸款基本條件達成一致意見後,借款人出具籌資委託書,銀團貸款進入實質性階段。
   銀行牽頭籌組銀團貸款。
   銀行參與銀團貸款的有關各方簽約。
   代理行按照銀團貸款約定的條件,組織貸款的發放和回收事宜。

來源;華夏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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