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六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王兆星今天在此間說,臺灣銀行在祖國大陸從事營業性業務,目前至少存在兩大障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即將施行,王兆星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為此舉行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臺灣記者的提問時說,這次《條例》在附則中明確了港澳臺的銀行到內地、大陸設立機構、開展業務將適用於此《條例》。但問題是,大陸和臺灣目前在互設機構,特別是互設營業性機構方面還存在一定的障礙。
他透露,目前,臺灣的銀行已經在祖國大陸設立了七家代表處,但是這些代表處轉為分行開始從事營業性的業務,目前至少還存在兩個方面的障礙:一是臺灣當局目前還沒有完全對臺資銀行進入祖國大陸設立營業性機構完全放心,還有很多法律上的限制;二是目前臺灣當地的金融監管當局還沒有和祖國大陸銀行監管當局建立監管備忘錄,還沒有建立密切的合作和資訊溝通的共用機制。因此,我們還無法保證臺灣的銀行在祖國大陸設立機構開展業務以後能夠得到有效的監管,更好的保護廣大存款人的安全。
他說,大陸也有一些商業銀行有興趣到臺灣設立機構,他們提出設立代表處的申請目前還沒有明顯的進展。“我希望我們能夠共同努力,早日克服這些障礙”。
來源:中新網
編輯: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