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9日電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全文18日發表。《建議》中關於臺灣問題的論述被島內媒體關注。 臺灣聯合報在報道這條新聞時指出,在臺灣問題部分,胡錦濤的對臺政策成為未來五年處理臺灣問題的指導方針;在“四個絕不”和“三個貫徹”基礎上,寄希望於臺灣人民,貫徹實施反分裂國家法。
報道說,“十一五規劃”從2006年到2010年實施,臺灣問題放在第十部分,篇幅不小,題為“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四個絕不”是指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絕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絕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絕不改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絕不妥協。
《建議》中關於臺灣問題的論述:
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貫徹實施反分裂國家法,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恢復兩岸對話和談判,加強與反對“臺獨”、主張發展兩岸關係的臺灣各黨派的對話與交流。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來源:中新網
編輯:木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