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居民短期來山東,應當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在賓館、飯店、招待所、旅店、學校等住宿的,應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住在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24小時(農村72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手續。需在山東居留三個月以上的,應當向地市、縣公安局申請辦理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