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臺灣“衛生署”表示,從昆山陽澄湖水產公司進口的大閘蟹驗出含禁用致癌物質硝基喃代謝物。據介紹,今年9月1日至10月12日,大陸銷到臺灣的大閘蟹共514批,臺灣“衛生署”調其中59批送到“標準檢驗局”抽檢,本週一公佈的結果顯示,至少有一批629公斤驗出含致癌物質硝基喃代謝物。到昨日,又有6批問題大閘蟹被發現。臺灣衛生部門已緊急要求業者回收相關大閘蟹。 對此,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會長楊維龍予以了堅決反駁。與此同時,昆山當地已組織多個部門對此事件進行徹查。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中新網10月24日電 大閘蟹風波發生後,臺“衛生署”現又定出新的檢驗辦法,未來大陸大閘蟹要再登臺,除了檢驗會更嚴格,業者還得先簽下具結書,一旦查出問題蟹,所有問題業者要全盤負責。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現在業者打算在月底讓大閘蟹重新登臺,為了保險起見,“衛生署”祭出新的檢驗辦法。“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謝定宏指出:“10月19日以前,大閘蟹的進口是以抽批檢驗,跟不需要附檢驗報告,為通關的要件,10月19日以後,是逐批檢驗,業者要附檢驗報告,而且有關部門也要逐批的抽驗。”
據悉,這次大閘蟹要重銷臺灣,必須通過兩道關卡,現階段必須先取得大陸當地的檢驗證明,明年之後管制標準更嚴格,如果沒有國際認證的證明文件,“絕對進不來”。
文件通過審核之後,還得面臨海關檢驗的第二道關卡,而且還要簽下願意負起一切責任的具結書。謝定宏表示:“日後如果被檢驗出來有問題,就必須要回收銷毀,類似這樣的字句,他就可以先放到市場上來,這叫做具結放行。”
也就是說,一旦抓到問題蟹,原產地的大閘蟹就會被下達禁令,通通不準進口,後續的問題業者也得一肩扛起。
來源:中新網
編輯: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