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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4月27日至29日舉行的汪辜會談,是兩岸關係發展中的重大事件,標誌著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今年適逢汪辜會談十週年,經中央批准,我將舉辦一系列紀念活動。紀念活動從闡釋汪辜會談的歷史性意義和十年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入手,結合當前兩岸關係形勢,面向廣大臺灣同胞和國際社會,深入宣傳黨的十六大關於對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高舉和平談判的旗幟,有針對性地闡述我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重開兩岸對話與談判的主張;反對“臺獨”,呼籲推動兩岸直接“三通”。展現誠意,爭取輿論和人心。
一、汪辜會談的簡要情況及主要成果
1979年以後,祖國大陸方面實行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對臺基本方針,採取了一系列改善兩岸關係的重大措施。1987年底,臺灣當局被迫開放臺灣居民赴大陸探親,長達38年之久的兩岸同胞隔絕狀態被打破了,海峽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迅速發展起來,兩岸接觸商談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迫切要求。在臺灣當局頑固拒絕政治談判的情況下,中共中央臺辦負責人于1991年6月7日發表談話,受權提出三點建議,包括建議“由海峽兩岸有關部門和受權的團體或人士,儘快商談實現直接‘三通’和兩岸交流問題。”1991年12月16日,在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的推動下,受權的民間團體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成立,與臺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開始事務性商談。
海協成立不久,為順應兩岸同胞及港澳同胞、海外華人要求兩岸接觸商談,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推動兩岸合作的願望和要求,于1992年1月8日邀請海基會董事長等負責人來訪,積極推動兩岸高層人士會晤。8月4日,汪道涵會長再次函邀辜振甫先生會晤,“就當前經濟發展及雙方會務諸問題交換意見,洽商方案,共利兩岸”。8月22日,辜振甫先生回函表示接受邀請,並提出在新加坡會談。11月,兩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九二共識”),確立了兩會商談的政治基礎,為實現汪辜會談創造了必要條件。1993年4月8日至10日,海協常務副會長唐樹備與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邱進益在北京進行了會談的預備性磋商,確定了汪辜會談的相關事宜。
1993年4月27日至29日,汪道涵會長與辜振甫董事長在新加坡舉行會談,實現了40多年來兩岸高層人士的首次會晤。會談簽署了《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汪辜會談共同協議》等四項協議,在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科技交流、文化交流、事務性商談和兩會聯繫與合作方面均取得具體成果,為推動兩岸經貿往來和民間交流的發展創造了積極的氣氛。汪辜會談受到兩岸同胞和海外輿論的高度關注與廣泛認同。祖國大陸方面高度評價汪辜會談的成果和意義。5月6日,江澤民總書記指出:“汪辜會談是成功的,是有成果的,它標誌著海峽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
加強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是汪辜會談的一項重要內容,海協與海基會就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問題廣泛交換了意見,原則確立了繼續商談的經濟、科技議題。首次將“方均認為應加強兩岸經濟交流、互補互利”一重要共識寫進《汪辜會談共同協議》。會談中,海協積極主張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提出現階段應把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放在兩岸關係的重要位置上,政治上的歧異不應當妨礙經濟合作;提出了兩岸直接“三通”應擺上議事日程,籌開兩岸民間性經濟交流會議並形成制度,各自採取措施鼓勵和保護臺商到大陸投資等有助於加強兩岸經濟合作,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並提出了推動經濟合作的具體建議。但令人遺憾的是,臺灣方面並未採納,後來又在落實汪辜會談協議成果中,拖延兩岸經濟性商談,斷送了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的一次寶貴的歷史機遇。
二、汪辜會談的政治基礎是“九二共識”
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通過對話與談判解決雙方分歧,實現海峽兩岸和平統一,是祖國大陸方面的一貫主張。
兩會事務性商談伊始,海協基於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內部事務的客觀現實,並充分考慮到雙方對一個中國的立場和政策,提出在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協商。
1992年8月1日,臺灣當局的“國家統一委員會”就兩會商談事務性協議時有關一個中國涵義問題作出了“結論”,內稱:“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臺灣當局“已制訂國統綱領,開展統一步伐”。8月27日,海協負責人發表談話,指出這份“結論”確認“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明確這一點,對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表明,在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同時,針對臺“國統會”的“結論”中祖國大陸方面不同意的內容,海協負責人也明確表示:“我會不同意臺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我們主張’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立場是一貫的。”
同年10月28日至30日,兩會人員在香港工作性商談中就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具體表述的內容和方式交換了意見。後經函電協商,兩會于11月達成了在事務性商談中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海協的表述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海基會的表述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從中可以看出,雙方表明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態度,對於“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海基會表示"認知各有不同”,海協表示“在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做了求同存異的處理。
“九二共識”雖然是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的共識,但其過程和內容均有明確的文件和文字記錄,是任何人、任何政治勢力都否定不了的。當時臺灣媒體的報道與海基會的文件中對達成“九二共識”的情況都有明確的記載。1993年8月12日海基會出版的《汪辜會談紀要》也明載“雙方同意一個中國原則由兩會各自採用口頭方式錶述後,本會始積極考慮此項會談。”
達成“九二共識”的過程說明,各自以口頭方式是表述共識的方法,不是共識內容的本身;雙方表述的內容是相互認可、約定的上述兩段文字,而不是不加約束的、單方面的隨意性的各說各話;“九二共識”的核心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九二共識”是在雙方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基礎上,照顧各方利益,擱置對一個中國政治含義的爭議,以靈活的方式求同存異而達成的,體現了兩岸中國人的政治智慧,對於建構商談基礎、建立互信具有多層次的豐富含義。首先,共識的核心和靈魂是雙方共同表明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沒有承認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共識是不會達成的。第二,有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態度,就可以平等協商的精神和求同存異的務實態度擱置某些政治爭議,包括對一個中國政治含義的不同看法。否則,共識也是難以達成的。第三,表述共識的方式可以是靈活的,可以採取各自口頭表述的方式。在“九二共識”中,正是在雙方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基礎上,暫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從而面向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務實的對話與談判。可以說,“九二共識”就是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暫時擱置某些政治爭議的典範。祖國大陸方面十分珍視這樣的歷史經驗和來之不易的成果,兩岸同胞應共同維護兩會商談的政治基礎。
三、汪辜會談對兩岸談判與兩岸關係的啟示意義
汪辜會談對於兩岸接觸與談判,乃至兩岸關係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歷史性意義。
首先,汪辜會談建立了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機制,衝擊了臺灣當局“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使談判成為臺灣同胞能夠普遍接受的事實與觀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間就可以進行平等談判;通過兩岸談判,兩岸關係就能穩定和發展。
其次,汪辜會談為海峽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平等協商樹立了典範。汪辜會談體現了海協與海基會相互尊重、實事求是、平等協商、求同存異的精神,從實踐上說明瞭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的協商,是一種務實、平等的協商,並不會象臺灣當局所說的“矮化”臺灣;說明瞭只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談起來,可以暫時擱置某些政治爭議,可以在此基礎上求同存異地解決兩岸關係中的一些問題,可以增強互信、累積共識;也說明瞭,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完全可以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找到雙方平等談判的適當方式。
第三,汪辜會談及其成果,有力地推動了兩岸經貿往來和民間交流的發展,凝聚了兩岸同胞同是中國人的民族認同。汪辜會談是在蓬勃發展的兩岸經貿往來和民間交流下催生的,集中體現了兩岸同胞要接觸、要交流、要合作的強烈的民族情感與民族意願。祖國大陸方面在汪辜會談中倡導的加強兩岸經濟合作、發展民族共同利益的精神和內容,不僅為10年來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養份,而且對於今天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仍具有現實意義。
四、兩會商談與對話的被迫中斷
汪辜會談以後,祖國大陸方面全面落實會談達成的各項協議,積極推動舉行有關促進兩岸經貿、科技、文化交流的商談,並就解決兩岸同胞交往中產生的事務性問題與臺灣方面進行商談。但是,臺灣當局一方面拖延經濟議題的商談,另一方面在事務性商談中製造所謂“兩岸分裂分治對等”的政治訴求,使務實解決兩岸同胞權益問題的事務性商談也陷入僵局。
1995年1月,江澤民主席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提出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為貫徹江澤民主席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推動商談的進程,祖國大陸方面授權海協倡議舉行第二次汪辜會談。5月,兩會負責人在臺北進行第二次汪辜會談的第一次預備性磋商,商定了舉行第二次汪辜會談的時間和地點,確定了商談兩岸經濟、科技、農業、旅遊、文教、新聞交流與合作及開展政策性對話等議題。但是,就在第二次汪辜會談舉行前夕,李登輝于6月赴美公然從事製造“兩個中國”的活動,嚴重破壞了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和兩岸商談的政治氣氛,造成第二次汪辜會談不能按計劃進行,兩會各層級的商談也被迫暫時中止。
針對李登輝蓄意背離一個中國原則,將在國際上進行分裂活動推到高峰,嚴重地破壞兩岸關係和中美關係,自1995年6月至1996年3月,中國政府和人民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反分裂、反“臺獨”鬥爭。這場鬥爭取得階段性的重大成果後,海峽兩岸進行政治談判、共同承擔維護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義務,成為穩定與發展兩岸關係不可回避的內容。1996年下半年,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授權海協積極為及早實現兩岸政治談判的程式性商談創造條件。1997年9月,江澤民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再次鄭重呼籲:“作為第一步,海峽兩岸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希望臺灣當局認真回應我們的建議和主張,及早同我們進行政治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只要有利於祖國統一的意見和建議,都可以提出來。祖國統一的問題,應當由兩岸中國人自己解決。”1998年初開始,針對臺灣當局被迫表示願意進行建設性對話、內容可以包括政治議題的態度,祖國大陸方面提出了進行政治對話的主張。10月14日至19日,海協邀請辜振甫率團來上海、北京參訪。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會見了辜振甫夫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錢其琛會見了辜振甫一行。汪道涵與辜振甫在上海兩度會晤。雙方就一個中國內涵、臺灣的所謂“國際空間”、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等問題進行高層次的政治對話,拉開了兩岸政治對話的序幕;雙方達成進行包括政治、經濟等各方面內容的對話和汪道涵會長適當時候訪問臺灣等四項共識,推動兩岸談判進程從以事務性為主向廣泛對話包括政治、經濟對話的方向發展。為改善兩岸關係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也為今後兩岸對話與談判建立了新起點。1999年6月,兩會原則確定汪道涵會長于當年秋天訪問臺灣,雙方繼續進行政治、經濟等多方面的對話。就在汪道涵會長準備赴臺訪問之際,李登輝為完成其下臺前的分裂部署,也為了給汪會長訪台設置障礙,于7月9日公然拋出“兩國論”,隨後,海基會負責人士也表示兩岸會談就是“國與國會談”,並一再為“兩國論”進行辯解,致使兩會接觸與協商的基礎不復存在,汪會長訪台無法成行,兩會對話被迫中斷,兩會人員互訪和日常聯繫也被迫全面停止。
五、臺灣當局拒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拒不承認"九二共識",是兩岸商談無法恢復的障礙
2000年3月臺灣政局發生重大變化以後,我們繼續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進行兩岸對話與談判。 3月20日,臺灣當局新領導人產生後的第三天,江澤民主席公開指出:“臺灣不管誰當權,我們都歡迎他來大陸談。同時,我們也可以到臺灣去。但是,對話與談判要有個基礎,就是首先必須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在這個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5月20日,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受權發表聲明,指出“只要臺灣當局明確承諾不搞’兩國論’,明確承諾堅持海協與臺灣海基會1992年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我們願意授權海協與臺灣方面授權的團體或人士接觸對話”。但是,臺灣當局新領導人上臺以來,罔顧兩岸關係和兩會商談的既有基礎,拒絕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以各種藉口歪曲、否定、攻擊和誣衊“九二共識”,致使兩岸政治僵局持續,因李登輝拋出“兩國論”而中止的兩會商談與對話迄今難以恢復。
古今中外的歷史事實說明,任何對話與談判的成功都不可能沒有共同的基礎和既定的目標。汪辜會談的基礎是“九二共識”,是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我們提出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重開兩岸對話與商談,維護的是汪辜會談的既有協商基礎和豐富成果,堅持的是兩岸對話與談判的客觀內在要求,絕不是所謂外在的前提和人為的條件,沒有提出任何新的、超出汪辜會談之外的要求。而臺灣當局一方面表示尊重汪辜會談、希望重開對話,另一方面卻以各種藉口否定共識,推翻重開兩岸對話與談判的既有基礎,給兩岸對話與談判強加上否定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給兩岸復談設置人為的新障礙。這就是兩岸談判無法恢復的癥結所在。
在臺灣當局否定“九二共識”、蓄意擴大兩岸政治分歧的情況下,祖國大陸方面並沒有放棄和臺灣同胞一起改善兩岸關係的努力,授權海協與認同“九二共識”、反對“臺獨”、主張發展兩岸關係的臺灣黨派、團體和代表性人士開展交流與對話,討論穩定與發展兩岸關係、促進直接“三通”、維護兩岸同胞權益的辦法。
隨著兩岸“三通”新形勢的出現,祖國大陸方面從促進兩岸關係發展和臺灣同胞的實際利益考慮,在兩會對話和談判難以恢復的情況下,提出只要把兩岸“三通”看作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就可以民間對民間、行業對行業、公司對公司協商的方式儘快通起來的新倡議。“三通”是兩岸間的事,是經濟問題。民間協商“三通”問題,不同於政治談判,在這種商談中可以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但也絕不能把兩岸“三通”說成是“國與國”之間的“三通”,採取“國與國”之間的做法。只要臺灣當局有誠意,不以政治因素影響和干擾“三通”,完全可以通過民間行業組織的技術性、業務性磋商,對達成的共識採取各自確認的辦法,儘快通起來。
六、繼續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及早重開兩岸對話與談判
汪辜會談十年來,祖國大陸方面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全面貫徹江澤民同志提出的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排除干擾,大力推動對臺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兩岸經濟、文化等各項交流和λ員往來長足發展,達到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規模和水準。截止2002年底,前來祖國大陸進行探親、旅遊、交流、經商活動的臺胞達2600多萬人次,祖國大陸人士赴臺77萬人次;兩岸間接貿易額累計2679億美元,臺商赴大陸投資企業5.57萬家,協議臺資金額614億美元,實際到資331億美元。兩岸通郵、通航取得不同程度的進展,兩岸“三通”出現新的形勢,儘快實現兩岸直接“三通”成為臺灣同胞的普遍願望和強烈要求。在兩岸關係發展中,祖國大陸方面毫不動搖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沉重打擊了臺灣分裂勢力的囂張氣焰,維護了兩岸關係大局的穩定。兩岸關係的基本格局和發展趨勢沒有改變,臺灣同胞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的願望日益增強,臺灣分裂勢力的分裂活動不得人心。祖國大陸經濟快速發展,綜合實力的日益壯大,現代化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為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創造了新的有利條件。
對話與談判始終是改善兩岸關係、實現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汪辜會談十年來,祖國大陸方面排除臺灣分裂勢力的各種干擾和破壞,為推動兩岸談判進程作出了不懈努力。儘管兩岸談判基礎屢遭嚴重破壞,儘管臺灣當局領導人缺乏對話與談判的誠意和善意,但是,為改善與發展兩岸關係,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祖國大陸方面一如既往地以極大的善意與誠意,同廣大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及海外僑胞一道,積極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重開兩岸對話與談判。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宣示了今後一個時期對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提出了兩岸對話與談判的新倡議、新主張,在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儘早恢復兩岸對話與談判中,提出“暫時擱置某些政治爭議”;在重申在一個中國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時,提出了“三個可以談”的具體主張。3月1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臺灣代表團審議時指出:“我們希望通過對話和談判解決分歧。只要臺灣當局明確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對話與談判就可以恢復。我們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務實平等地進行協商,妥善處理臺灣方面關心的問題,使兩岸關係得到改善與發展。”我們要按照十六大關於對臺工作的精神,在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領導下,繼續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儘早恢復對話與談判。
第一,兩岸對話與談判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否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開展對話與談判,事關兩岸關係的性質與和平統一的前途,要堅決反對臺灣當局不接受一個中國、否定“九二共識”的分裂行徑。同時要向廣大臺灣同胞宣傳,我們提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就是要表明,中國是兩岸同胞的中國,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這不是我們單方面強加給臺灣的前提和條件,而是長期以來雙方共同的態度和立場。如果不是以“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共同認同為基礎,兩岸對話與談判就失去了改善兩岸關係和追求和平統一的意義。
第二,儘早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恢復對話與談判,是當前改善兩岸關係的關鍵所在。只要臺灣當局明確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對話與談判就可以恢復,雙方完全可以在對話與談判中暫時擱置某些政治爭議。在一個中國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可以談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可以談臺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身份相適應的經濟文化社會活動空間問題,也可以談臺灣當局的政治地位等問題。我們有極大的誠意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務實、平等的協商,妥善解決臺灣方面關心的問題,促進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
第三,我們願意繼續與臺灣各黨派和各界人士就發展兩岸關係、推進和平統一交換意見。
第四,只要臺灣當局明確表示承認“九二共識”,認同海基會當年作出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承諾,海協與臺灣海基會隨時可以重開協商。我們希望臺灣當局儘快明確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九二共識”,使海協與海基會早日在汪辜會談的框架內恢復對話與商談。
我們呼籲,為了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全體中華兒女團結起來,艱苦奮鬥,全面促進兩岸關係,大力推進和平統一進程,早日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臺宣《臺灣工作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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